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弛禁,指的是開放。道光十四年(1834年)已有廣州士紳主張鴉片弛禁,兩廣總督盧坤認為這樣的看法不無道理。過了兩年,有御史建議一併取消吸食的禁令,以免不肖官吏趁機訛詐勒索,況且吸食鴉片者多半是遊手好閒、晃盪之人,若因吸食鴉片殘害身心,也是咎由自取,然而,官兵依舊不得吸食。弛禁派以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和直隸總督琦善為代表,太常寺少卿許乃濟為發言人。當時太常寺少卿許乃濟早已傾向弛禁,於是綜合各方說法,正式上奏皇帝,表達弛禁的主張。他們認為嚴刑峻法不足以遏止走私與吸食,白銀仍會外流,只有將鴉片商品合法化,曾能有效防止白銀外流。他們建議實施的方法為:第一、對鴉片進口徵收重稅;第二、外人販賣鴉片所得之銀,不能攜出中國,只能在中國以貨易貨;第三、准由民間販賣、吸食鴉片,但官吏、士人、兵丁不得吸食;第四、准許中國境內種植鴉片,取代國外進口;一旦不必向外人購買鴉片,白銀自然不再外流。道光皇帝後來詢問兩廣總督的看法,總督鄧廷楨認為是因時制宜的措施,極力贊成。一時之間,朝野認定即將實行弛禁的主張,販售鴉片的人莫不歡欣鼓舞,甚至英國領事也十分興奮,認定鴉片即將開放,於是當年的鴉片進口額竟從二萬多箱增至三萬多箱,隔年又增至四萬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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