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纏足奧秘-如何纏足
纏足的目的,是要將腳束縛、抑制其生長,而保持小腳的形式,但在完成小腳的過程中,是十分痛苦的。纏足的方式可分為兩種:1.早纏,俗稱「慢裹」:大多是有錢階級的婦女纏足的方法,在女孩約在3~4歲左右起,母親將小腳關節弄脫臼,用布緊纏,使腳無法隨身體成長而長大。因為是採用漸進的方式,所以纏足的時間較長,但較不疼痛,且比較容易達到三寸的標準。但纏足後的婦女行走不易,需要別人攙扶才能走路。另外,身體會比較虛弱,容易生病。2.急纏,俗稱「快裹」:較為貧窮的中下階層的家庭,會採用此一辦法。這是因為中下階層的家長忙於謀生、與女孩必須工作等因素,使得她們大多比較晚才纏足,大約在8~9歲,甚至有人至15~16歲時才纏足。纏足時大多挑一吉日,請有經驗的老婦負責,將除了大姆趾以外的指頭,迅速、一起扳折到腳底板,再用布緊緊纏緊。由於是在短時間內,將腳趾頭弄斷、纏緊,達到形成小腳的效果,故所耗費的時間較短,對整體身體健康,造成的摧殘相對較小。且纏足完成後,仍可以進行粗重的工作,甚至可以背重物、練武功。正因為是急速纏足,所以不僅在纏足過程中,較慢纏方法更加疼痛,而且纏成的金蓮外觀比較難看且大,很少能達到三寸。雖然纏足對女子的身體造成很大的傷害,但對古人而言,小腳是種美的代表。且小腳又與婚姻的幸福與否產生關聯。簡言之,當時人認為若有一雙三寸金蓮,才易嫁到好夫家。因此不論貧富之家的女孩,皆努力纏足。然而,是否纏足、纏足的樣式、流行的程度等,是會因地域、種族、身份、氣候上的不同而有差異。例如在清朝時,滿族婦女基本上是不纏足的;在漢人中,客家婦女則多為大腳。又如明朝曾規定,有些身份較低的人,是不准纏足。因此在注意到普遍的流行中,也不要忽略差異性的存在,而誤以為所有人皆做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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