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電影代言人--話說辨士
早期的默片沒有聲音,負責解說劇情的辯士,便成了默片時代重要的角色。辯士即是台灣人所稱的「講古仙」。要當辯士可不容易,必需具有一定資格,每年至警察課投考,及格者才能持有解說許可證。銀幕前,辯士與樂隊分據兩旁,辯士坐在桌前、就著?燈,手持劇本,在舞台銀幕旁以豐富的聲音演出,帶領觀眾感受劇情的起承轉合、動人起伏,偶爾穿插一些趣味詞語,或是模擬主角口白演出。厲害的辯士能讓影片活靈活現,高潮迭起,說到精采處台下的觀眾還會報以熱烈喝采,可說是電影重要的「代言人」。辯士的口才及風采所構成的個人魅力,牽引著觀影時的喜怒哀樂,所以優秀的辯士對觀眾有很大的吸引力,每家戲院在放映電影時,都會大張旗鼓以自已的辯士作號召。由於地緣因素,西門町戲院觀眾以日人為主,辯士也多半是特別重金聘請的日本人;大稻埕、萬華地區則由於主要客層為台灣人,需要以台語說明劇情,所以辯士以台灣人居多,如留日學音樂的王雲峰、擅長解說日本劍鬥劇的詹天馬都是當時叱吒風雲的名辯士。另外記錄台灣影劇史的新劇演員呂訴上也曾擔任辯士,甚至有最年輕辯士的外號。日治時代,日本政府以電影做為思想教育的工具,所以能言善道的辯士也在除了解說影片之外,多了文化洗腦的責任及功能,辯士最風光的年代,也是此一時期,不僅薪水高,也受到重視。然而好景不常,在二次大戰戰後,由於有聲電影的出現、旁白及字幕的加入,辯士漸漸失去發揮空間,而電視的誕生,也奪走了不少電影市場,連帶使得電影相關從業人員流失。到了1959年,因政策推行國語、禁止使用台語,教育部下令戲院禁用台語同步翻譯,辯士這個行業,終於永遠地消失在電影院與銀幕前……。1921年,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楊肇嘉等台灣優秀知識份子共同成立了「台灣文化協會」,希望透過發行報紙、舉辦各種講座來提倡中華文化。後來協會決定以電影這種最普遍有效的方式,來鼓吹台灣人的民主自治運動。1926年「台灣文化協會」從東京購買了影片及放映機,組成巡迴放映隊,稱為「美台團」,隊裡面有文化界人士、樂師、辯士等。由於在電影放映時,這些愛國志士所擔任的辯士常會對日本人的統治明諷暗喻,所以屢被一旁監視的日本警察警告,甚至終止活動,但美台團仍然受到熱烈的歡迎,直到1927年協會內部分裂,美台團放映隊才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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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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