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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時期所實施的「?社制度」,是影響鹿群大量消失的重要原因。社商大量收購鹿皮,另外連同鹿角、鹿茸、鹿鞭、鹿肉等都成為了有價值的商品,原住民在這種情況之下,捕鹿的動機就不在只是單純的作為食物而已。而到了清領時期,這種制度更加的惡化,除了社商,又多了個通事的剝削,而又因為臺灣地處邊陲,因此社商和通事更是肆無忌憚的壓榨原住民。於是到了嘉慶十二年在《臺灣縣志》這本書中,提到了:鹿在早期的臺灣是盛產的,而到了今日,卻已經都難以捕捉了如果要,還得向頭目要求。從這一段話中,可以知道,到了這時,以狩獵為主的原住民,也不得不放棄這種生活方式,因為鹿群已經很難再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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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混合式
2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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