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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中7-9年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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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強侵迫與禁教解除
web 列強侵迫與禁教解除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鴉片戰後,中國於1844年 (道光24年)所簽的中美、中法五口通商章程中,允許外國人在五口建造教堂,中國人若將禮拜堂或墳地觸犯毀壞,地方應嚴拘重懲。同一年,道光皇帝准許中國人至外人建造的天主堂作禮拜、入教,正式廢除了對基督教的禁令。1846年,道光皇帝頒佈諭旨,認為天主教是勸人為善,與其他邪教不同,因此准免查禁,並且歸還康熙年間的天主教教產。道光所頒佈的諭旨,明確規定傳教士的活動僅限通商口岸,仍然禁止入內地傳教。至英法聯軍後簽訂的天津條約中規定,中國有保護傳教的責任。咸豐10年(1860)的中法北京條約,允許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地建造教堂、醫院,中國人民任其信教,地方官須善待保護。條約對天主教的保護,易引起民教衝突,造成教案頻生。雍正禁教後,教堂多被沒收充公,有的已改建,有的是多次易手,要查還相當困難。傳教士仗著條約和外國的勢力,常不顧實情,任意需索,要求會館、書院、廟宇等,應予退還,甚至強迫買賣田地、低價勒索,或強迫官方撥用土地,遭致民間反感。此外,傳教士深入內地傳教,也常攻擊、破壞中國一些傳統習俗,或干預訴訟,使中國社會秩序大受動搖。再者,教民破壞神像、毀壞祠堂,民間酬神賽會演戲時,教民既不出資,又參與觀戲遊樂,讓平民心生不滿。種種民教之間的誤會、衝突,皆在條約保護、內地傳教後一一浮現,教案也隨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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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古埃及人的住處
web 古埃及人的住處
陳文珊/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國小1年級~國中9年級
由於尼羅河兩岸缺乏良好的建築木材,勞動者通常使用蘆葦、紙草、黏土等河岸邊容易取得的物品燒製成泥磚,建築房屋。貴族及富人多採用茅草、泥磚及灰泥作為主要的建築材料,牆壁上通常繪有壁畫。法老的原意是「大的房屋」,古埃及人的住所不管是國王住的宮殿、貴族的別墅或者平民住的房屋,皆以泥磚建造,神廟、金字塔則由石頭築成,以象徵法老死後「永恆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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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義和團事件後中國對基督教態度的轉變
web 義和團事件後中國對基督教態度的轉變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義和團(原名義和拳),是民間練拳風氣加上鄉團和秘密宗教的組織。興起於1887年(光緒13年)山東冠縣教案,因教民拆毀玉皇廟改建教堂,發生群眾襲擊教士、教民事件。此後在官方的縱容之下,勢力日大。1897年(光緒23年),山東民眾攻擊德國教堂,德國趁機進占膠洲灣,築路開礦,山東仇外情緒高漲。1899年(光緒25年),毓賢繼任山東巡撫,篤信義和團神力,可抵禦洋人,故義和團氣焰愈高,到處焚毀教堂、殺教民,致愈演愈烈。經外國公使一再抗議,清廷改派袁世凱前往鎮壓,義和團無法在山東立足,乃向天津、北京進發。1900年義和團在慈禧太后的縱容下,圍攻使館、殺教士,遂有八國聯軍之役,北京淪陷。最後清廷求和,簽訂「辛丑條約」,才告落幕。這一次事變中,義和團民焚毀教堂,屠殺教民,使得京師大亂。京城內外所燒毀的西人住宅共計有三十四所,教堂十八所,男學堂十二所,女學堂十一所,傳道學堂四所,施藥局十二所,醫院八所,印刷處三所,盲人學堂一所。基督教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也使他們反思在中國傳教的經驗教訓,開始注意約束教士、教民,盡可能的尊重中國的風俗禮儀。事後,洋教處境大為改善,一方面清廷態度丕便。由仇外改為「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宣佈實行新政。另一方面,中國人對傳統迷信、巫術已無信心,對於教會在中國的教育、醫療等事業也有好感。此外,在庚子新政時期,報刊的宣傳使得中國民眾對基督教有更多的了解,也多少幫助清廷調整對教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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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土地公的由來與發展
web 土地公的由來與發展
張昀浚/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土地公的信仰由來已久,在很久遠的上古時代,人們還沒有足夠的知識、能力與大自然對抗,對於未知的大自然有著敬畏和感謝的心情,一方面害怕山川之神或日月星辰的神明降災禍,另一方面,他們相信掌管土地的神明,可以控制農作物的豐收與歉收。所以為了表示對掌管土地神明的尊敬與感謝,因此祭拜土地神,祈求保佑耕作順利。人們把掌管土地的神明稱為「社」,在商、周時期是以「示」這個字當作「神」字使用,所以「社」這個字拆開來就是「示」和「土」,表示「土地的神」的意思,「社神」也就是中國的土地神。在古代,「社」除了表示土地神,也可用來表示祭祀的場所,祭祀場所會以立石或種樹表示,所以許多土地公廟旁都會種植大樹,甚至田在田裡頭會以石頭代替土地公。每當清明節掃墓的時候,總要先祭拜墓旁邊的「后土」,大家都將「后土」視為土地公。《史記》中記載:「湯以伐夏,祭告后土」,「武王以伐商,祭告后土」,可見夏商周時期,后土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國家有何大事都需祭祀告知后土。在其他許多古書中都有提到「后土」一詞,有的認為是人名,有的認為是神名,也有說成是官名,但不管怎麼說,「后土」都是與土地的崇拜或祭祀有關。「后土」既然是掌管土地之神,當人們面臨親人死亡要安葬造墓時,就必須在墓地的旁邊祭拜后土神,除了祈求后土神能允許在土地開工外,也希望后土神能幫忙守護這個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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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英國國教派
web 英國國教派
黃立儀/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當馬丁路德的思想與著作陸續傳入英國時,吸引了不少支持者,但英國的貴族及教會都反對新教,英國政府因而採取嚴厲的反新教措施,將路德的學說斥為異端,禁止新教言論的散佈,逮捕倡導新教的改革人士,當時的國王亨利八世甚至還親筆寫了一篇「七大聖典衛護論」(Defense of the Seven Sacraments)以反駁馬丁路德,並且為了表示忠於教宗,還特別包裝以金色封面,派遣特使呈獻給教宗李奧十世,李奧十世封贈亨利八世為「信仰衛護者」(Defense of the Faith)。不久之後,亨利八世卻因為婚姻問題而與羅馬教廷決裂。原來亨利八世的哥哥亞瑟(Arthur)娶了西班牙公主凱薩琳(Catherine)為妃,不到半年,亞瑟去世,為了延續與西班牙王室聯姻的機會,便將凱薩琳改配給亨利八世。凱薩琳比亨利八世大六歲,兩人所生的子女多數夭折,只有瑪麗(Mary)一人存活,加上凱薩琳已難再生育,於是亨利八世想起了舊約聖經中所言︰「人若娶兄弟之妻不能生子」,認為自己應是違背天意而遭天譴。此時,亨利八世迷戀上凱薩琳身邊年輕貌美的侍女安妮寶琳(Anne Boleyn),深得亨利八世喜愛。亨利八世於1527年向教宗提出離婚要求,以年幼被迫與寡嫂成婚為由,請求當時的教宗克力門七(Clement Ⅶ)批准其離婚案。面對此案,克力門七世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若批准了離婚案,則勢必為教廷埋下後患,因為凱薩琳是西班牙兼神聖羅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的姑母,而且查理五世的軍力控制了羅馬等地;若不批准離婚案,則又得罪了亨利八世,克力門七世只得採取拖延戰術,壓下此案不批。亨利八世對教宗的拖延感到不耐煩,在國會的支持下,遂自任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成功結束他與凱薩琳的婚姻關係。亨利八世雖然脫離了羅馬教會的控制,但英國國教派仍保有舊教的教會組織、教義解釋、禮拜儀式等。直到1547年,亨利八世病逝,年僅九歲的愛德華六世(Edward Ⅵ,1537-1553)即位。因為輔政大臣傾向新教,坎特伯里大主教克蘭姆(Thomas Crammer)在1548年寫成「公共祈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一書,並經國會通過,下令全國的教堂一體遵行。政府積極的清查教堂的財產,同時焚毀與天主教相關的著作或是祭品,甚至禁止望彌撒,使得舊教在英國反而成為異端。西元1553年,愛德華六世病逝,其姊瑪麗繼承王位。瑪麗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在新教信仰者當政的時期,她的信仰讓她飽受苦難。1554年,她下令全國恢復天主教信仰,規定新教及其他教派均屬非法,不得活動與散發出版品。但英國國內的新教勢力並未因此衰微,瑪麗王后甚至聽聞新教徒正策劃叛變,為了貫徹天主教信仰,大開殺戒,前述的大主教克蘭姆也是殉道者之一,受迫害的新教徒因此稱她為「血腥瑪麗」(Bloody Mary),這段迫害時期並不長,她在1558年病逝,由亨利八世與安妮寶琳的女兒伊莉莎白一世即位。 羅馬教廷因為伊莉莎白一世的身世而拒絕承認她合法的英王地位,伊莉莎白一世決定恢復新教,使得英國教會再次脫離羅馬教宗而獨立,確立英王是英國國教派的領袖,並且修訂「公共祈禱書」,通令全國各教會採行。西元1563年,制定「三十九信條」(Thirty nine Articles),作為全英國國教派遵守的教規,奠定了英國國教派的教禮、教義之基礎。伊莉莎白一世不僅打壓了天主教徒,也不能容忍新教的極端派—清教徒(Puritans)的批評,這些清教徒後來便遠走北美洲,開闢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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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宗教寬容
web 宗教寬容
黃立儀/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三十年戰爭結束後,帶來不少影響,西發里亞條約的簽訂牽動了歐洲國家情勢的變化,首先是戰勝的法國、瑞典是最大受惠者:法國取得了日耳曼西境的亞爾薩斯(Alsace)、麥次(Metz)、斯特拉斯堡(Strasburg)、土耳(Toul)、凡爾登等地;瑞典則取得日耳曼北部的波美拉尼亞(Pomerania)、不來梅(Bremen)、弗登(Verden)、魯根島(Rugen)等地,並且可派代表出席神聖羅馬帝國會議,這意味著神聖羅馬帝國的內政將被其他國家干涉。神聖羅馬帝國與其友邦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經過此次戰爭的打擊後,勢力大不如前,尤其是西班牙,喪失了原本的海上霸權後,又為了援助同宗的神聖羅馬帝國,耗費了龐大的人力、物力,國勢一蹶不振。反觀戰勝的法國、瑞典則因為獲得不少領土與利益,因而取代神聖羅馬帝國與西班牙成為十七、十八世紀歐洲最強盛的國家。除此之外,三十年戰爭的主要戰場幾乎在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為了報復敵方,兩軍幾乎都採取趕盡殺絕的燒殺策略,不論是新教或是舊教的信仰者,無辜的人民都是戰火下的犧牲品,他們飽受戰火荼毒,流離失所,家園殘破,滿目瘡痍。戰事長達三十年,教育文化事業被迫中斷,對外貿易也趨於停滯,日耳曼人民為此付出了極大的代價。據統計,在三十年戰爭後,日耳曼境內的人口減少了三分之二,六分之五的農村遭受戰火蹂躪,慘況不忍卒睹。除了經濟民生的百廢待興外,為了削弱神聖羅馬帝國的力量,西發里亞條約中特別規定給予帝國境內二、三百個諸侯獨立主權,意即這些諸侯可以自由與外國締約或交戰。如此一來,哈布斯堡家族只不過是日耳曼境內的一個諸侯,神聖羅馬帝國形同虛設,只是一個無權且鬆散的帝國。二、三百個諸侯雖然獲得了獨立主權,但缺少了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領導,也延遲了日耳曼的統一。不過,也因為戰爭的慘烈,在戰時便有許多關懷人文的學者希望能組織一個和平機構,以避免殘酷的戰爭與扶助在戰爭中死傷的平民,荷蘭人格羅秀士(Hugo Grotius,1583-1645)是其中的代表。格羅秀士精通國際法,他目睹三十年戰爭期間的悲慘景象,皆起因於新舊教徒彼此仇視,乃極力提倡「宗教寬容」,並在1625年完成《戰爭與和平法律論》(On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一書,呼籲國際間應制定出一種不論戰時或是平時,任何國家都必須遵守的國際公法,而開創了近代「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的先河。 三十年戰爭雖是以宗教戰爭開始,但最後卻演變成為政治戰爭,歐洲各國的政治野心暴露無疑,完全喪失宗教原本勸人良善的本質。經慘烈的三十年的戰爭之後,歐洲人終能自省,明白宗教寬容的重要性,使得日後歐洲不再發生宗教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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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五功
web 五功
劉佩詩/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從《古蘭經》經文中可得知伊斯蘭教有六大基本信仰。一、信仰真主阿拉,祂的神聖性是絕對的,獨一無二;二、信仰天使;三、信仰經典,相信它是真主的最後一部經典;四、信仰使者,相信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後一位使者;五、信後世,相信死後復活和末日審判;六、信前定,相信宇宙一切人、事、物的發生都是真主安排和事先制定的。接受這六大信仰,就是伊斯蘭教的成員,但要成為一個完整的穆斯林,更要確實遵守五項宗教功課(Ibadat),這是穆斯林必須履行的基本責任。中國通稱五項宗教功課,念、禮、齋、課、朝為五功。「念」功,為五功之首,主要是指唸誦「清真言」或「作證辭」及一切讚頌真主的經文。其中心誠口服地唸誦清真言(al-kalimahal-Tayibah):「萬物非主,唯有阿拉,穆罕默德是阿拉的使者」,這是最基本的念功。「禮」功,又稱為「拜功」是信仰的支柱,指穆斯林面向麥加克爾白天房誦經、祈禱、跪拜等一套宗教儀式的總稱,它可以分為日禮、聚禮、會拜三類。最為人所知曉的是,每日五次的禮拜,為晨禮(破曉時)、晌禮(正午過後)、晡禮(太陽偏西時)、昏禮(黃昏)、宵禮(入夜),五次禮拜各有其特有的時間和儀式。此外,星期五的「主麻日聚禮」(Jumuah),所有穆斯林聚集在一起禮拜,可以彼此相互了解,也可以激發團體意識。「會拜」每年兩次,在開齋節(教曆10月1日)和宰牲節(教曆12月10日)各一次。禮拜是使人完全成為穆斯林的一種訓練課程,令人可想到自己與真主間的約定,感覺真主就在面前。「齋」功,每年伊斯蘭教曆的拉瑪丹(9月)全月齋戒。封齋期間,每天從破曉到黃昏,一般穆斯林不論如何飢餓口渴,完全都不能飲食。透過齋戒,穆斯林可以學會克制慾望,磨練心志,清心寡欲,獲得責任感和忍耐精神,並堅定信仰。「課」功,即繳納定量的課稅。如果穆斯林經濟狀況超過某一定特定水準,必須從他每年現款盈餘提出千分之二十五給一位值得幫助的人,施捨越多,真主給他的報償也越大。穆斯林可以藉此培養犧牲精神,免於自私及過度追求財富。「朝」功,即穆斯林在條件允許下,一生應朝覲麥加一次,如果不行可雇請別人代替朝覲。踏上先知出生之地,是穆斯林一生的夢想,完成朝功的穆斯林可以獲得「哈吉」(hajj)的榮譽稱號。朝覲季開始於伊斯蘭教曆的十月一日,為期70天,在教曆12月朝覲月的8日至12日期間朝覲,稱為「大朝」或「正朝」,其他時間朝覲稱為「小朝」或「副朝」。朝覲儀式:穆斯林先在規定地方受戒,遊轉天房,夜宿米那(效法先知在此休息),進駐阿拉法特平原上做禮拜,在薩法(Safa)和麥爾臥(Marwah)兩山之間來回奔跑七次。保衛伊斯蘭信仰,雖然不是基本教義,但古蘭經和聖訓卻一再強調其重要性。若宣稱信仰伊斯蘭教,則必須保衛伊斯蘭教,「聖戰」(Jihad)是護教的一部份,其意思為盡一己之力而奮鬥。但就教法(Shari’ah)而言,聖戰是指完全以真主之名與壓迫伊斯蘭教的敵人作戰,逃避此責任就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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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中國天主教三大柱石-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
web 中國天主教三大柱石-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徐光啟(1562-1633),上海人,非常景仰利瑪竇。1603年在南京研究利瑪竇的《天主實義》後,受洗為基督徒。對於基督教義理,徐光啟也試圖用中國傳統的倫理加以補充,希望基督教能對中國有所匡救。1605年,他與利瑪竇開始合譯《幾何原本》一書。徐光啟對西方科學始終興趣濃厚,接連翻譯了許多著作。1629年﹙崇禎2年﹚發生日食,欽天監推算又失準,而光啟推算應驗。於是皇帝明令由徐光啟修曆。他是明末著名的科學家,第一個把歐洲先進的科學知識,特別是天文學知識介紹到中國,可謂中國近代科學的先驅者。李之藻(1565-1630),浙江仁和人,受洗的聖名為「良」,他向利瑪竇學習天文、地理、數學等新知,並與之合譯《渾蓋通憲圖說》。李之藻非常強調經世致用之學,認為西方的宗教和科技都可補充儒學的不足。因此重視西方所傳進來的自然科學,以及基督教義理等。1613年(萬曆41年),擔任南京太僕寺少卿,上書請朝廷翻譯西洋曆法等書,並請朝廷全面輸入西學,不要只限於曆法。1613年(萬曆41年),他與利瑪竇合作編譯《同文算指》,是中國翻譯西方數學的最早著作,在數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他所翻譯的《明理探》一書是西洋哲學的最早中譯本。他還曾協助徐光啟修訂《大統曆》,並編撰《崇禎曆書》。楊廷筠(1557-1627),浙江仁和人。與李之藻、徐光啟不同,楊廷筠對西方的新知瞭解不多,但對中國的傳統文化瞭解很深,精通易經和章句之學。他原本對佛教有很大的興趣,但卻於1609年(萬曆37年)接受基督教的洗禮,成為基督徒,聖名為彌額爾(Michael),號彌格子,信仰相當虔誠。信教後,楊廷筠受到艾儒略(Juliano Aleni)神父的影響,在地方舉辦各項公益事務,較重要的是興仁會。他招集鄉紳,把每月的所得用來發放衣食醫藥。1616年(萬曆44年)發生南京教難,朝廷頒布禁教,楊廷筠還讓教士至家中避難,並著有《聖水紀言》來替基督教辯白,並藉此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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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台灣銀行發行的「新台幣」
web 台灣銀行發行的「新台幣」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除了民國三十八年的首批新台幣外,在民國四十三、四十四年還有另一批直版的新台幣。到了民國五十年,已復業的中央銀行原擬收回紙幣發行權,但是受主客觀環境的影響,仍委託台灣銀行代理發行紙幣。五月一日開始發行新版紙幣,由原來的直式改為橫式。主要圖案則改為「西螺大橋」、「蘇花公路─清水斷崖」、「鵝鸞鼻燈塔」、「孫中山先生肖像」、「蔣中正先生肖像」及「中華民國總統府」等,有落實本土及強調國幣等意涵。而民國五十五年陽明山中山樓落成之後,配合孫中山遺像,亦在伍拾圓紙幣背面繪上「中山樓圖案」,彰顯紀念意義。至於在行政區劃上不隸於台澎地區,如福建省的馬祖、金門地區,則採用在紙鈔上加註地區註記的方式,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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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台灣銀行的成立
web 台灣銀行的成立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日本領有台灣之初,大藏大臣松方正義即云:「既取得台灣,應以利用厚生的原則開拓之,先設置授與紙幣之發行的特殊之銀行;以便幫助新領土之財政,並謀經濟之發達。」但是由於台灣局勢未穩,所以並未立即創立此融通工商業及公共事業之資金;二、開發台灣富源;三、擴展營業範圍至南中國地區及南洋諸島,以為其商業貿易之金融調和機關;四、疏通台灣金融,使不受高利貸之苦,使台經濟獨立;五、勸誘日本人至台投資;六、整理幣制。然而,由於規定需要五百萬圓以上資本額方能設立,在日本政府沒有出資計畫的輔助下,未能即刻達成集資的要求。加上甲午戰後日本內閣更換頻繁,戰後經濟情況不佳,復以台灣仍有「土匪」騷亂、社會不安,所以拖延兩年多才正式設立。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三月二日,開始施行由日本第十三屆帝國會議通過之〈台灣銀行補助法〉,在日本政府承購台銀股份,以及多種優惠條件支持下。同年六月,台灣銀行正式成立。種銀行;而是由日本內地之「大阪中立銀行」、「日本中央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分行,以處理金融相關業務。由於業務不佳,未能達成吸收台灣資金的目的,復以台灣貨幣紊亂,阻礙對新領土的經營、統治及吸引日本工商業投資等目標的實現,乃轉而計畫設立具有台灣「中央銀行」性質的「台灣銀行」。1897年(明治三十年、光緒二十三年)日本政府第十屆帝國會議通過「台灣銀行法」,其中規定台灣銀行的業務範圍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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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