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教會的內部組織
耶穌受難後,彼得領導耶穌的追隨者在耶路撒冷組織傳教團體,這是基督教最早的教會。經由各使徒分至各地傳教,各地信徒也組成互助團體,成立教會。西元二世紀後,基督教內部有主教、神父、輔祭三種職位,成為當時教會組織的骨幹。主教負責某一地區內各地方教會間的聯絡與監督工作;神父主持地方教會;輔祭則協助神父處理日常教務,從事社會救濟工作。西元四世紀,由於君士坦丁及後繼皇帝對基督教的寬容與保護政策,賦予基督教各種特權,如教會財產免賦稅,主教在其教區內設立宗教法庭,受理訴訟某些案件,再加上信徒的貢獻與沒收異教的財產,基督教的勢力與財富日漸擴大,各省、大城市劃為主教區;縣、市、鄉、鎮則分設教堂,由主教派神父主持。當時基督教會與羅馬地方政府為平行機構,均受羅馬皇帝統轄,各省主教權力與各省總督權力相等,相對的神父就與縣市長權力相等,教會管理人民的精神、信仰、道德等生活。四世紀後,羅馬的地位日益重要,取得「首席權」的優越地位。原因在於:1.羅馬是政治、經濟與文化的中心,自然居於樞紐地位;2.以教會傳統與神學理論而言,因為耶穌門徒彼得、保羅在羅馬殉教,彼得更被認為是羅馬第一任主教,增加羅馬的地位,羅馬主教凌駕其他主教之上,更在之後成為「教宗」、「教皇」,成為基督教的最高領導者。
授權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資源類型
素材
互動形式
混合式
更新時間
2020-07-02
點閱數:267
下載數:1
點讚數:0
分享數:0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his_00003231.zip (33KB)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