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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一條鞭法,大致將各種賦役合併為「丁銀」、「田賦」兩項。所謂「丁銀」,即是一種對成年男丁徵收的人頭稅。然而對社會上的貧苦百姓而言,丁銀仍是沉重的負擔。許多地方出現「有地之家,田連阡陌,所輸丁銀無幾;貧民糧僅升合,所輸丁銀獨多」的不公平現象,於是百姓逃亡相繼。至康熙中期以後,地方官府對於編審人丁,大多流於形式。康熙五十一年(1712),康熙皇帝下詔「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亦即固定丁銀總數,不再增加。該年以去年(康熙五十年)戶口數字為準,共計丁額2462萬1324人,該徵丁銀300餘萬兩,全攤入地內,所加無幾,且以後額外增丁,不再多增丁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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