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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1895)沈葆楨奏請改噶瑪蘭廳為宜蘭縣,另外在艋舺設淡水縣,雞籠地區獨立成廳,並改名為基隆,將噶瑪蘭廳通判改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駐基隆;並在大甲溪以北添設台北府,將原來淡水廳轄區的頭前溪以南地區單獨成立為新竹縣。台北府轄區就包括新竹、淡水、宜蘭三縣、以及基隆廳,並以淡水縣為附郭縣,加強北部的行政組織。此次改革一方面使台灣成為二府八縣四廳的規模,為近二百年之創舉,也確立了台北的政治地位,具有促進台灣北部地區近代化的功能。另外在中南部,沈葆楨也針對台灣移墾、開發的實際情況,重新調整行政區劃。將嘉義縣南部的曾文溪以南地區劃歸台灣縣,使台灣府附郭縣台灣縣轄境向北擴大二十里。又改彰化縣埔里社「番地」地區為廳,奏改「北路撫民理番同知」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另外在東部後山地區設立卑南廳,移「南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守。故至光緒元年台灣一地共增添台北府,轄淡水縣、新竹縣、宜蘭縣。光緒10年(1884)增設埔里社廳、卑南廳,於是全臺增為二府四縣八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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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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