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白色恐怖
在戒嚴軍事統治與動員戡亂體制下,除了有黨禁、報禁等外,因美蘇兩強冷戰敵對意識的加深,反共抗俄遂成為當時台灣的基本國策。在此一政策下,為了國家民族,全民必須檢舉匪諜、肅清匪諜,同時,政府也在肅清匪諜理由下,以「檢肅匪諜條例」、「懲治叛亂條例」等法令為依據,透過國安局、警備總部、調查局、軍情局等機構搜捕「匪諜」,並藉機整肅異己、翦除異議份子。在1950年代「白色恐怖」濫捕、濫殺無辜的肅殺氛圍下,許多知識份子和民眾因匪諜嫌疑等罪名被逮捕、拘禁或處死,這些「匪諜」中,除了少數為真正中共潛伏份子外,多數是受檢舉無辜牽連或遭羅織入罪的,眾多的冤案、錯案、假案,使許多人家庭破碎、生命財產不保,整個社會陷入「匪諜」的恐怖氛圍中,而呈現出自我壓抑的扭曲心理。1991年懲治叛亂條例的廢除,及次年刑法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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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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