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警察制度
日治初期,台灣的警察大體來自陸軍部的雇員,這些人水準不齊,龍蛇混雜。後藤新平上任之後,大量充實警力,擴大警察職權,並且廢除三段警備制,由警察負責對付抗日勢力。為了建立台灣的警察制度,特別另外招募新人,實施二十週的訓練,和軍隊一樣地出操,身為警察必須了解台灣的風俗民情,更要精通台灣話,警察力量遍佈台灣每個角落。警察除了擔負一般的警政事務之外,還必須輔助執行行政事務,權力非常的大。舉凡維持治安、審查出版品、監視公共集會、取締非法勞工、消防業務、取締吸食鴉片、管理保甲、管理原住民部落、管理當舖、澡堂、曙U、旅館、屠戶、妓女戶、政令宣導、維護公共衛生、維修道路、土地、戶口調查,控制灌溉與用水,以及促進工商業與教育等事務,都是警察的職權。日治時期由於警察的權力很大,因此一般臺灣人都稱呼警察為「大人」,晚上小孩子哭鬧不停的時候,只要聽到「大人來了」,就嚇的不敢再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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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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