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中央的決策機構:政事堂
中書省在三省制的制度下,負責起草詔令以及下行文書。省內以中書令為長官,中書侍郎為副。侍郎之下,又有「中書舍人」七、八人,官位雖不高,但是卻有草擬詔書的權力。當省內要發布命令時,先由諸舍人各自擬稿,稱作「五花判事」,然後再由中書令或中書侍郎於多項初稿中挑選一稿,或加以補充潤飾,然後呈送皇帝畫一「?」字,代表皇帝同意此詔書成為正式的命令,再送至門下省。作為審核機關的門下省,即針對其文書格式、內容加以審定。門下省內除侍中、侍郎之外,還有「給事中」,官位雖不高,但是對詔書也能提供意見,如果門下省認為此詔書不妥,就算皇帝已經同意,也可以將此詔書塗歸封還,即退回中書省重新再擬。也就是說,所有的命令都必須要通過門下的審核和副署,才能施行,皇帝也必須尊重此一制度。雖有三省分工與政事堂會議的設立,然而在武則天時,命令「不經鳳閣鸞臺」即被官員批評「何得為??」;唐中宗逕自任命官員,裝置此道詔?的封袋用斜封,因此這些官員被稱「斜封官」,為人所輕視。鳳閣,即是中書省,鑾臺,即是指門下省,可見中書與門下在三省制中的重要職能。不過,此一制度卻容易發生中書和門下兩省的衝突,也會造成行政效率的低落,因此,唐太宗時,即採行中書和門下聯合召開會議溝通意見的方法,會議場所稱為「政事堂」。原先常在門下省舉行,其後又改在中書省。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及侍郎為當然出席者。尚書省的左右僕射只有兼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機務」等銜,方能出席。最初尚書僕射多附有此職銜,但自唐玄宗開元年間以後,即無此例,尚書省不再得以參與議事,只有執行命令的權責。因此,唐人多以中書、門下省的長官為真宰相。除三省長官外,其他官員若也兼領此銜,亦可參與會議。參與政事堂會議的官員,有時多至十餘人,少時只有中書令和門下侍中。開會時有一主席,稱做「執筆」,負責紀錄會議結論,並且擁有最後擬稿的決定權。執筆由參與的官員輪流擔任,有時一人輪十天,有時一人輪一天。簡而言之,唐代的宰相是採取多相制,名號紛雜,由釵h人共同負責,政事經由各部會議討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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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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