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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年(1918)十一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次年(民國八年,1919)在法國巴黎召開和會。中國代表陸徵祥、顧維鈞主張中國應收回德國在山東的特權,日本代表牧野伸顯則主張由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特權,雙方爭執不下。日本最後提出「山東問題換文」內中國方面「欣然同意」,做為中國政府承認日本在山東特權的依據;並揚言山東問題得不到解決,將不在巴黎和約上簽字。日本的主張得到英、美、法等國的支持,將日本得以繼承德國在山東特權的意見,列於「巴黎和約」第156、157、158條。消息傳回中國,群情激憤。五月四日北京各大學的大學生三千餘人於天安門集會,提出「還我山東」、「外爭主權,內除國賊」的口號,舉行示威遊行,並火燒趙家樓曹汝霖住所,毆打駐日公使章宗祥。當時,交通總長兼交通銀行總經理曹汝霖,幣制局局長、交通銀行董事長、中日合辦匯業銀行華方董事長陸宗輿,駐日公使章宗祥,此三人被視為北京政府中最親日的份子,因此成為群眾攻擊的對象。在群眾運動的壓力下,不久後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皆辭職下台。鑑於民怨沸騰,北京政府要求中國代表團在保留山東問題條款下簽署和約,但此一作法為巴黎和會秘書處拒絕,中國代表團因此拒絕簽署對德和約。山東問題遂成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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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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