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煬帝廢北周以來之總管府,唐高祖恢復,不久改為都督府(十州以上為大都督府,不滿十州為都督府),玄宗以二萬戶以上為中都督府,不滿二萬戶為下都督府。其後都督多帶使持節,號稱「節度使」。玄宗天寶時,設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東、范陽、平盧、隴右、劍南、嶺南十節度經略使(嶺南稱經略使)。這是軍事上的軍區制度,原與地方行政制度無關。安史之亂後,唐朝於軍政重地設節度使(並兼觀察使銜),一般地區設觀察使,皆統領數州(治所所在為本州,節度、觀察使又兼本州刺史,其餘各州為「支郡」),全國節度、觀察使多至四、五十道。部分節度使(如魏博、成德、平盧、淄青等節度使)手握重兵,不服中央之號令,隨意任免地方官吏,租賦稅收不入於中央,形成藩鎮割據的局面。節度、觀察使之下,各州刺史因多由節度、觀察使逕自任命部下將領充任,也多帶防禦使、團練使銜。節度、觀察使的幕僚,有副使、行軍司馬、判官、節度掌書記或觀察支使(掌文書,有出身者稱節度掌書記,無出身者為觀察支使)、推官、巡官等。各州刺史因帶防禦、團練使銜,也有判官、推官等幕僚。新的「藩鎮」幕僚出現後,與原有的司錄(錄事)參軍、諸曹參軍等「軍府」僚佐並立。
修改日期:201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