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1921年1月30日,在林獻堂領導下,旅日臺灣留學生和有識之士一百八十七人簽署,向日本貴、眾兩院請願,要求設立擁有特別立法權和預算審議權的民選「臺灣議會」,揭開「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之序幕。其後,年年簽署請願,至1934年共提出十五次請願。同年10月「臺灣文化協會」成立後,即積極聲援該活動,也引來總督府開始對林獻堂等領導人施壓,迫使其退出請願運動。為了對付總督府之壓力,蔡培火、蔣渭水等人於1923年組織「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以組織力量推動請願連署,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於12月16日進行全島大檢肅,史稱「治警事件」。但此事件反而激起民眾關心政治之熱潮,1926年以降請願簽署人數均多達一、二千人。1927年臺灣文化協會分裂後,請願運動改由臺灣民眾黨推動,訴求升高,要求制定臺灣憲法和設立自治議會。九一八事件後,日本國內法西斯主義逐漸抬頭,壓抑自由思想,影響所及,請願案不但未獲國會採納,更有議員指稱請願動機乃本乎「民族自決主義」要求當局取締。鑑於請願無所指望,1934年9月,林獻堂等重要同志集會決議中止請願運動。就十五次請願運動連署者的教育背景觀之,第一至五次請願學生占30%至80%,顯示學生為運動主力,其後,漸被社會人士取代。又請願領導人固然是士紳階級和知識分子,但僅受過初等教育或舊學出身者平均高占80%,顯示請願運動在基層社會有一定的基礎。至於該運動雖然受制於殖民體制而未能成功,然而卻帶來以下影響。其一,喚起臺人政治、社會乃至文化意識,尤其是議會政治、國民的權利義務等近代民主觀念,廣為傳布。其二,該運動揭櫫自治主義,並肯定臺灣特殊性,有助臺人拒斥同化主義政策,亦為政治運動奠定以臺灣為本位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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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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