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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以前,教會所主持的西醫教育,無論是過渡形式的教學,還是初具規模的醫學校,教學格局基本類似,只是程度深淺不同而已。這一時期中國的西醫教育僅初具規模,開辦的學校招收的學生人數不多,但其教育形式,內容和品質與歐美的教育水準相比較差距並不很大。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教育部很快頒佈了一些改革教育的決議和法令,廢除舊氏教育,建立近代教育體系。1912年10月,教育部公佈《大學令》〔壬子學制),1913年經修改後,規定醫科分醫學、藥學二門,其修業年限,醫學預科一年,本科四年;藥學預科一年,本科三年。該學制一直執行到1922年「壬戍學制」公佈為止;但這個新學制未包括中醫教育,遭到中醫界的反對。1915年9月,北洋政府又公佈高等文官考試命令,凡在國內外高等學校修習各項專門學科三年以上畢業,並獲得文憑者,皆可參加考試。考試分為一、二、三、四等,報考醫科的第二試為基礎醫學,第三試為臨床醫學。報考藥科的第二試為物理、化學、調劑學、生藥學、制藥學等科目,第三試則為各科的實際操作。1922年11月,北洋政府公佈新學制(即《壬戍學制》)規定:大學分為4個層次:第一、大學:可設多科或單科,取消預科,學制4至6年,並規定醫科至少5年。第二、專科學校:學制3年,如超過3年,待遇與大學同。第三、大學和專科學校可設立專修科,年限不定。第四、大學院(即研究生院):招收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限不定。1924年2月公佈《國立大學條例》,規定國立大學修業年限為4至6年,選科制,考試及格者發給畢業證書,大學院畢業授予學位。北洋政府期間頒佈的學制、章程等,主要是抄襲日本的學制,並適當地加入了一些中國的教育內容,規定了修業年限與必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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