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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五年臺灣欽差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奏請開採北投硫磺以供官用,由通商委員兼辦磺務,不許販運出口。劉銘傳擔任巡撫後,奏請官辦並准許出口販賣。一八八七年在臺北設磺務總局,在北投置分局,一八九○年因兼辦腦務總局事務,改稱磺腦總局,均由官辦統制統銷,不許民間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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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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