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清末收回路權運動
自從1898年以來,中國的鐵路及其沿線礦產,幾盡入外人所掌握,但由於維新運動及八國聯軍的刺激,逐漸激起士紳的覺醒,形成收回主權的風潮。在這波收回主權運動的浪潮中,鐵路也成為了爭取的重點項目之一,不論已成未成,均應一律收回。1900年,中國與美國合興公司所訂粵漢鐵路條約,言明借款不得轉讓他國。第二年合興公司股票大半售與比利時,實為法國所得。1904年張之洞以美方違約,要求原約作廢,湖南、湖北、廣東紳民爭之最力,海內外輿論一致聲援,留日學生組織湘粵鄂三省鐵路聯合會,留美學生王寵惠等復引證法理,指出美政府無權干預。美政府鑑於三省民氣激昂,為緩和當時的排抵美貨運動,原約終於1905年作廢。旋得清廷許可,該路由鄂、湘、粵三省各自籌款,分段興築。自粵漢路收回商辦後,各省紛紛自設公司,要求廢除借款,自辦本省鐵路。此時雖然各省拒絕向外人借款,但卻難以籌集鉅款來興辦鐵路,同時清廷希望從借款中獲利,故現令各省將已准各路限期完成,否則由郵傳部籌畫辦理,並於1908年特派張之洞督辦粵漢、川漢兩路,次年與外資簽訂借款草合同。但廣東鐵路公司股東堅持自辦。張之洞去世後,清廷將粵漢、川漢兩路收歸郵傳部接辦,但湖南鐵路公司及諮議局繼起反對借款,湖北亦成立商辦鐵路協會。1910年湖北鐵路獲准商辦。築路的盛宣懷尤力收回,路權運動漸因借款問題,造成民間與政府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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