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瑞芳礦山之興衰
1986年,取得瑞芳礦山的日本商人藤田傳三郎,投入大量資本,採購現代化採礦設備,計畫性地大規模開採九份、大竿林、大小粗坑等大型礦脈,1903年興建十三層搗礦設備及氰化製煉所。當時來自基隆榤魚坑的顏雲年在瑞芳警察署任職巡查補,因通曉日語,協助藤田組與台籍礦工之間的溝通交涉。1899年,藤田組將小粗坑委託顏雲年辦理開採,隔年又陸續擴大承租範圍,包括大粗坑、大竿林及九份部分礦區,並於1903年成立「雲泉商會」,以提供藤田組勞力仲介、礦山生活物資補給,為日後經營礦山奠定了良好基礎。1913年開始,藤田組所開採的礦脈逐漸衰退,礦砂含金量越來越少,決定趁早回收部分投資,放棄礦山的直營事業,當時除了原本承租商顏雲年之外,新竹名紳鄭肇基家族,樟腦兼礦山業者簡阿牛,以及一名姓藤原的日人都積極周旋運作,希望能奪得礦權。最後由繼承藤田傳三郎事業的長子藤田平太郎決策,因信任顏雲年多年投注心力經營瑞芳礦區,將全區採礦權以三十萬日圓,以七年為期出租給顏雲年,並保留三分之一的熟練技師及末任礦業所所長山下成一,協助顏雲年經營礦山事業。顏雲年接手瑞芳礦山之後,為了防範九份盛行盜金的風氣,廢除日人原先的集中管理制度,除了保留部分礦區直營外,採行層層承租的「三級包租制」,將其餘礦山分成七大區域轉租出去,各區域又分租給其他礦工,並依照採金產量按比例抽稅,另礦區的照明、通風設施及維護由顏家來負責。這個制度迅速打破過去低迷的產金量,同時吸引了各方人馬湧入九份,一圓發財夢,快速帶動九份聚落的發展,當時從基隆港遙望九份山城,一片燈火通明,宛如不夜城,有著「小上海」的別稱。1920年,顏雲年與日人合資開發的臺北炭礦株式會社改組為「臺陽礦業株式會社」,顏雲年以瑞芳礦區的金礦事業加碼投資,成為該株式會社最大股東。1923年顏雲年過世,由其弟顏國年接續現代化礦山建設。1941年太平洋戰爭前後,當時瑞芳地區黃金富礦體逐漸衰竭,礦砂含金量降低,加上成年男子多被徵召服勞役,礦區缺乏勞工,採金作業受到重大影響。1943年日本總督府下令礦區事業支援軍需國防物資,因此瑞芳礦區被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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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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