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唐律疏議》的基本內容
目前除唐律,令、格、式皆已散佚,沒有一部完書,於是,《唐律疏議》(原為《永徽律》)為研究唐代法律的主要根據。《唐律疏議》是唐高宗延續《貞觀律》,命太尉長孫無忌等率律學之士編修而成,繼承了秦、漢、魏、晉、南北朝至隋以來的律學成果,又依據當時政治、社會、經濟的具體情況作一改革和發展,成為中國現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律文篇目有名例(如今日的刑法總則)、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共十二項。每篇開頭,都有一段說明該律篇名的歷史沿革及其排列次序原因的文字。對律文的解釋,既重疏注詞義,又不忘闡明法理。書中還大量引用當時的令、格等法律條文,並於某些難懂之處,採取生動的問答方式,作為案例示範。作為解釋律文的疏議,也與律文有同等效力,才有「斷獄者皆引疏分析之」一說。簡言之,《唐律疏議》為「諸法合體,以刑為主」。所謂「諸法合體」,是指律文集結了刑事、民事、經濟、商事、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法律內容,但刑事法律規範佔了大部分,並涉及各方面法律關係,包括民事也是以刑事手段調節,此即為「以刑為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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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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