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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7集: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web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7集: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兒童權利公約》第7集動畫強調「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每個孩子,不論性別、家庭背景、經濟狀況或居住地,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利。教育不只是學會知識與技能,更是幫助兒童培養思考能力、理解社會、建立價值觀的重要途徑。動畫呈現孩子在校園學習、探索興趣與發展潛能的過程,也提醒觀眾並非每個孩子都那麼容易就能上學──有些人可能因為身心障礙、貧困或文化差異而面臨困難。因此,保障所有兒童都能享有良好教育,是政府與社會的重要責任。這不只是權利的落實,也是邁向公平正義社會的基礎。教育讓每個孩子看見未來、擁抱希望,並成為尊重他人、關懷社會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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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9集: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web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9集: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兒童權利公約》第9集以「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為主題,強調保障兒童權利不是只有家庭或學校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共同的任務。每個孩子都有權利被傾聽、被保護、被教育、被尊重,而這些權利的落實,需要政府、學校、家庭、媒體與社會各界攜手努力。動畫透過真實生活場景,呈現兒童在不同場域中(如:學校、醫療、社區)需要被重視的權益,並呼籲成人應主動關心孩子的聲音與需求,提供支持與保障。同時也鼓勵兒童勇於表達、參與社會,成為積極的行動者。這集動畫傳遞一個清楚的訊息:兒童不只是未來的希望,他們是現在就擁有權利的個體,我們每一個人都應成為兒童權利的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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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卓修世: 學會和自身狀況共處,讓它成為我們的特色
web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卓修世: 學會和自身狀況共處,讓它成為我們的特色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卓修世13歲時因燒野草意外造成60%燒燙傷,並留下手部活動障礙。起初他排斥復健,但接觸桌球後,為了打好每一球,他逐漸主動鍛鍊雙手,迎向挑戰。102年,他更進一步挑戰踢拳道,甚至接受手術矯正左手功能,只為了能在場上發揮更好。最終他不僅成為踢拳道國手,還代表台灣參加亞洲錦標賽勇奪銅牌。現在的他是一名體能教練,致力於幫助身障者提升自信與身體素質。他的故事告訴我們:學會與限制共處,並將它化為獨特的力量,就是邁向突破的開始。卓修世以行動證明,障礙不等於限制,而是成長的起點。他鼓勵我們尊重每一份不同,從理解與支持出發,攜手打造共好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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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隱性障礙者宣導影片【公車篇】
web 公民-隱性障礙者宣導影片【公車篇】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5-6年級
當我們搭乘公車或捷運時,或許會遇見口中重複唸著站名、堅持站在車門旁的乘客。這些行為或許讓人感到疑惑,但其實這可能是自閉症者正在以自己的方式提醒自己下車,或因觸覺敏感而選擇避開擁擠的空間。面對這類「不一樣的行為」,我們不妨多一分理解與耐心。必要時可以適度提供協助,例如協助提醒司機廣播站名,但不需過度干涉對方的行為。理解與接納,是我們對隱性障礙者最溫柔的回應。這些障礙不容易被外人察覺,但卻實際影響著當事人的日常生活。讓我們從生活中的每一個小舉動做起,尊重差異,包容多元,攜手打造一個更友善、更具共融精神的社會環境,讓每一個人都能安心出門、自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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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文化保存-北港自來水廠
web 文化保存-北港自來水廠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小5-6年級
北港第一淨水廠創建於昭和4年(1929年),由街長蘇顯藜推動、朝天宮資助建設費用,翌年完工啟用,是當時北港最先進的公共設施之一。水廠占地1.28公頃,水塔高逾20公尺、蓄水量達440公噸,供應近萬戶用水。其設計引北港溪水源,經沉澱、過濾、消毒後儲入水塔,再分送住戶,該水廠在日文中被稱為水道,故得名水道水。該廠自昭和7年(1932年)正式啟用,至民國86年(1997年)停用,服務鎮民長達逾一甲子。後因水源污染與擴建需求,另建第二淨水廠,第一淨水廠則保留作為地方歷史見證,象徵北港公共衛生與現代化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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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權童話-禁止體罰篇
web 公民-兒權童話-禁止體罰篇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這部國際公約明確保障全世界每位兒童的基本權利,內容涵蓋生存、發展、參與與受保護四大原則。其中,「受保護權利」強調兒童應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包括體罰與心理傷害。在「兒權童話-禁止體罰篇」中,以耳熟能詳的「傑克與魔豆」故事為基礎,重新詮釋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應受到尊重、理解與保護。影片透過生動的情節與角色互動,讓觀眾認識體罰對兒童造成的傷害,並強調以正向管教取代暴力的必要性。這不只是對兒童的保障,也是整體社會對人權進步的展現。透過這部影片,鼓勵大眾正視兒童的聲音與感受,共同營造友善、尊重與安全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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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童人權
web 公民-兒童人權
行政院/行政院國小3-4年級
兒童人權是指每個孩子與大人一樣,天生就擁有平等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存、健康、教育、保護、表達意見與快樂成長的權利。孩子雖然年紀小、力量弱,但不代表權利可以被忽視或打折扣。因此,大人們有責任尊重與保護兒童,提供安全、健康、友善的成長環境,讓每位孩子都能安心就學、表達想法、接受醫療照顧,並享有休閒與遊戲的權利。兒童也有隱私權與身分權,不容他人任意侵犯。兒童人權的保障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社會共同的承諾,目的是讓所有孩子都能在愛與關懷中健康快樂地成長,發展成具有尊嚴與潛力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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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中華民國憲法
web 公民-中華民國憲法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國小5-6年級
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5年12月25日制憲通過,次年元旦公布,12月25日施行,奠定主權在民、五權分立與地方自治等原則。因應當時內戰局勢,於民國37年增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賦予總統緊急權力。隨國內民主轉型與兩岸情勢變化,自民國80年起陸續七次增修憲法,內容包括終止臨時條款、民選總統、副總統、推動地方自治、保障原住民族與離島權益、改革中央政府體制等。民國94年起,憲法修正改由公民複決,並廢除國民大會,奠定現行憲政制度架構,體現憲政民主的發展歷程。
點閱數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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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聯合國(UN)
web 公民-聯合國(UN)
外交部/外交部國小5-6年級
聯合國在全球推動和平維護、人道援助及永續發展,對人類福祉具深遠影響。我國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即無法參與其會議與機制。為回應2,350萬人民擴大國際參與的期盼,自1993年起我國持續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致力爭取國際支持。蔡總統於2016年上任後,政府本於專業、務實、有貢獻的原則,積極爭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專門機構。此外,我國亦配合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友邦合作推動減貧、教育、醫衛與經濟發展,展現地球公民責任,促進全球永續夥伴關係。
點閱數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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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朱清良:心存善念,把握當下
web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朱清良:心存善念,把握當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朱清良曾任職於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台大醫學院,從事免疫學研究,卻在106年被診斷出罹患漸凍症(ALS)。面對病情的衝擊,他一度陷入身心低谷,但並未就此放棄。他積極參與病友協會,從病友、家屬與社工的互動中重新找回希望。他相信「心存善念,把握當下」,以正面態度面對生命挑戰,並在有限的體力內持續奉獻自己,分享所學回饋社會。朱清良的故事不只是面對病痛的勇氣,更展現人性光輝與無私精神。他讓我們看見:每個人都有價值與能力,無論身體處境如何。從他身上,我們學會尊重生命、接納差異,並真正理解共融社會的意涵。透過他的行動,我們被提醒,真正的尊嚴來自自我肯定與關懷他人。
點閱數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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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