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華商創辦輪運事業的嘗試
在官方對於輪運管制政策逐漸鬆動之際,某些人士興起籌辦本土新式航運的想法。曾經留學美國、擔任過英商寶順洋行買辦的候補同知容閎,於1867年擬妥〈聯設新輪船公司章程〉,送交總理衙門審閱。他強調美商旗昌公司壟斷長江航運,航利操於洋商,對華人貿易大有窒礙,所以倡議建立完全屬於中資的輪船公司。這是清代最早籌劃組織股份公司的提案。不過,由於該章程在集資、公司內部管理、股東權益與財務利潤分配等部分,大都仿效西方企業的經營方式,引起總理衙門的疑慮,懷疑其中是否有洋人介入,曾國藩也有同樣的猜忌,最後容閎的倡議無疾而終。在容閎之後,1868年又有沙船商人趙立誠、前任常鎮道許道身向曾國藩上稟請求購置輪船運漕,但皆未獲批准。不過由於沙船衰圮不敷裝運,1867年至1868年兩江總督曾國藩、江蘇藩司丁日昌、蘇松太道應寶時合護雇用夾板洋船試運漕米成功,船商受此鼓勵,乃有吳南記商號(註:吳南記為廣東商人吳南皋(熾昌)所創,吳南皋後來擔任開平煤礦、中國鐵路公司會辦,李鴻章曾讚許他「通曉西國語言文字」,「熟習商務」)請求集資購辦輪船,而且強調以攬載為首要業務,只分運三成漕糧來補沙船的不足,運價則比照沙船。但曾國藩再度以輪船運漕乃是創舉,若無通盤規劃,不能率行定議,還提出輪船「掉轉不靈」、「甚費周章」等理由駁回申請。1860年代後期,創辦輪船運輸的意願逐步加溫,躍躍欲試的士紳、買辦大有人在,顯示出中國社會對於新式航運的客觀投資環境已然成形。不過,最後都在官方的阻滯下宣告失敗,之後倡組輪船企業的呼聲轉趨沉寂,即使丁日昌在1869和1870年都曾提出相關建議,也未能引起太多的共鳴。曾國藩對於創辦新式航運的態度前後不一,或許與他顧忌傳統航業一旦徹底崩潰,眾多的沙船商人及水手之生計盡失,可能釀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有關;另外,一些大臣對輪船漕運也多方非議,亦讓曾國藩深感棘手。這些正突顯出航運政策的權衡折衝,無法脫離政治因素的羈絆與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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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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