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荷蘭統治東印度群島
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征服了 爪哇島(Java)上的查雅加達(Jayakarta,勝利之城),並重命名為巴達維亞(Batavia),作為其亞洲總部。雖然爪哇上仍有土著國王,但荷蘭東印度公司透過經濟控制及武力,建立在島上的權威。在18世紀中,公司直接治理安汶、安達群島等少數地區,其他則透過和土著國王合作還獲得經濟利益。因為拿破崙戰爭,1795年尼德蘭成立巴達維亞共和國,其後被法國所掌控,為了擺脫法國荷蘭國王威廉五世逃至英國,並發表聲明要求殖民地官員向英國投降,然爪哇拒絕,1799年東印度公司解散後殖民地被荷蘭政府接管(1800年)。1806年拿破崙派其弟路易士拿破崙任荷蘭國王,1808年荷蘭派新任總督赫曼?丹德爾( Herman Willem Daendels 1762-1818)至爪哇,1811年英國佔領爪哇,爪哇迎來新任英國總督湯瑪斯?萊福士(Sir Thomas Stamford Bingley Raffles)。丹德爾、萊福士在此地進行一連串的改革,卻使土著國王的權力被拔除,而成為帝國下的薪水官員。1816年荷蘭重回東印度群島,為了恢復母國經濟,必須要從殖民地獲得利潤。但一連串的措施引起爪哇人的不滿,引起了爪哇戰爭(1825~1830 Java War 又稱狄波內哥羅戰爭Diponegoro War),因此喪生約20萬爪哇人,戰爭也為荷蘭帶來嚴重的財政負擔,為了解決危機,荷蘭實行耕種制度,當地的原住民攝政、部屬、參與的華人以及荷蘭都因此而獲利,但無數的農民卻陷入悲慘的處境。1870年廢除種職制度,開放私人企業開發,進入自由主義時期,此時主要集中開發爪哇,然原住民的地位仍舊沒有改善。1840 年起,英國取得砂拉越,荷蘭擔心英國再度干涉東印度群島,故對東印度群島進行全面占領,1872年向亞齊發動戰爭,直至1904年才佔領亞齊,並再度佔領爪哇以外的島嶼,20 世紀20年代,荷蘭全面占領東印度群島。1905年進入人道主義時期(福利政策時期),改善經濟與社會,制定最低薪資與最高工時,並設立教育機構,間接增加民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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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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