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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的拉丁文原意是談話式辯論,後來逐漸發展成一種代表們集會的形式。十九世紀的西方近代議會淵源於英國,英國議會也被公認為是西方議會之母。英國議會是由早期賢人會發展而來。1688年光榮革命後,逐步確立以議會(上下兩院)為核心的君主立憲政體,國家政務漸轉移到議會議決。十九世紀初時,歐洲政局動盪,英國議會經歷1832年、1867年和1884年三次漸進的改革,成年男子都已有選舉權。兩黨政治也成熟,議會成為政府施政的決議機關,擁有立法與預算編審權,遂有「內閣制政府」雛形。美國獨立後,在三權分立體制下,國會擁有立法權,並代表選民發言與監督政府施政。美國國會分為參議院與眾議院,眾議員任期是兩年,每兩年全部改選一次,而參議員任期是六年。此後,法國在大革命以後,普魯士在十九世紀以後,也逐漸發展出成熟的議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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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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