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粟特人的社會與政治
從漢武帝設立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郡(今甘肅省),並派遣張騫西行,開通「絲綢之路」之後,中國與中亞的聯繫,便日趨頻繁。其中在阿姆河、錫爾河流域之間的區域(今烏茲別克共和國),東漢時代被中土人士稱為「粟戈」,附屬在康國底下,南北朝時期改稱為「粟特」,這是因為粟特人自稱「Sogd」之故。住在上述地區的居民,則稱作「粟特人」,算是東伊朗人的一支。粟特地區在祆教經典《阿維斯陀》中,被稱為天下第二美好之地,位居亞洲中部的交通要衝,歷來受到四周強勢國家,如波斯、亞歷山大、康居、月氏、貴霜、西突厥和大食等王國的統治,他們始終沒有獨自建立國家。但因粟特地區多半由單一的外來統治者治理,使得當地仍能在外來文化籠罩下,保存自己獨特的民族色彩。由於粟特地區是星羅棋布的綠洲群,地理分散的格局,使得粟特人的社會型態,依照綠洲與城邦規模大小,分成都、城、堡,其領袖在唐代分別被稱為國王、城主、大首領,七、八世紀亦分成王、主、統領三種官階。最上層的「都」約有九個,即康、安、曹、石、史、米等國,唐代文獻稱作「昭武九姓」,其中又以康國居首(今撒馬爾干,Samarkand,烏茲別克共和國)。在今日撒馬爾干東側六十公里處的片治肯特城(Pendzhikent,塔吉克共和國),有一處建於五世紀、毀於722年阿拉伯人戰火的城市遺址,分為內城14公頃、堡寨1公頃、墓地10公頃、郊區28公頃四區,推斷是中古時期粟特地區的一級城邦,可能是米國首府?息德城。若除去最上層的統治者,在穆格山發現的粟特文書中,念為n’β一詞的「邦民」才是粟特地區的社會主體。邦民本身亦上、下有別,上層由祆主、商隊主和錢莊老闆的僧俗顯貴組成;下層則為從事金屬、陶作的工匠,小本生意的各類商販,以及水渠勞作的澆水工。在邦民之下,還有賤民和奴隸,這兩者皆屬非自由人,前者指住在城外的喪葬專業戶,意即「不淨人」;後者是以身抵債、戰爭掠奪和附庸客等原因,淪落為βntk(奴)或δ’yh(婢)。隨著粟特頻繁改易宗主國,城邦統治方式與結構也有變動,諸如七世紀初的突厥授與「頡利發」,並責成「吐屯」一人監統,負責當地的賦稅徵收,採取間接統治型態;輔以王室聯姻、直接統治等手段。稍後的唐朝仍因襲間接統治原則,僅將該地區依照原來的國別,分設大宛、康居、休循州三個都督府,和南謐、貴霜、佉沙、安息、木鹿等羈縻州,由當地首領擔任都督、刺史,實施質子制度以象徵宗主權,但又賦予官位世襲、賦稅版籍不用傳報唐朝中央的優惠。這些臣服於外族的君主們,對內多半擁有直接統治權,並有大臣三人共商國事。僅有附屬在安國底下的畢國,為一商人自治城邦,體制較為特殊。
關鍵字
授權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資源類型
素材
互動形式
混合式
更新時間
2020-07-02
點閱數:814
下載數:3
點讚數:0
分享數:0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his_00003409.zip (34KB)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