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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變法時,光緒皇帝於「明定國是詔」,宣布舉辦京師大學堂,「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京師大學堂的任務,不僅為實行教育之機關,同時也為全國之最高之教育行政機關,各省大學堂均屬大學堂管轄。據此規定,京師大學堂的建設「規模當極宏遠,條理當極詳密,不可因陋就簡」,這樣才能達到「培養非常之才,以備他日特達之用」的目的。京師大學堂的教育原則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但與洋務派所倡導的內涵不同,洋務派近年所設之學堂,實際上是有西文而無西學。京師大學堂的創辦堅持的是中西學並重,觀其會通的辦學宗旨,從洋務派的西文的學習基礎上又更向前邁進一步。學堂課程分為兩大類:一曰普通學,一曰專門學。依日本通行學校功課的種類,又參以中學,具體規劃為,普通學課包括經學、理學、中外掌故、諸子學、初級算學、初級格致學、初級政治學、初級地理學、文學、體操學。在這同時,還要在英語、法語、俄語、德語、日語五種語言文字中,選擇一門與普通學課同時開習。專門學包括高等算學、高等格致學、高等政治學、高等地理學、農學、礦學、工程學、商學、兵學、衛生學,以上十種專門學,俟普通學卒業後,每學生各成一門或兩門。在積極創辦京師大學堂的同時,又令各省督撫將各省、府、廳、州、縣之大小書院,一律改為兼習中學西學的學校。至於學校等級,以省會之大書院為高等學堂,郡城之書院為中等學堂、州縣之書院為小學堂。地方自行捐辦之義學、社學等,亦一律中西兼學,以廣造就。京師大學堂章程實為中國近代新學制的摹本。1902年「欽定學堂章程」的制定就是在此基礎上擴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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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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