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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局收歸官辦的意見,最早是由鄭觀應提出,他認為電線環繞十八省之間,應由國家購回,派員專辦此事,進而擴充規模以節省費用。甲午戰後,清廷對於經營成效良好的官督商辦事業多所覬覦,頭等官報酌收半資的規定耿耿於懷,而電報局股商高額的利潤備受清廷垂涎的背景,光緒二十八年(1903)擔任直隸總督的袁世凱認為唯有收歸國有最能名正言順,進而取之不竭,因此極力希望促成官辦,但最後由於清廷財政的困難、列強力量的介入與商人意識型態的覺醒,使得清廷無法順利將電報局收歸國有。關於電報是否收回官辦,在當時有相當熱烈的討論。對於袁世凱執意將電報收回官辦的企圖,以商人及國家利益為重的盛宣懷與張之洞則持相反立場,認為應採商辦。張之洞甚至提出「電局收歸官辦有七難」的論點,希望能促使輿論倒向商辦,可惜最後徒勞無功。清廷遂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宣布電報收回官辦,如原有商股不願領回者,均准照舊合股。但清廷其實無力贖回商股,官商間也對股價的爭議僵持不下,股東們等於是被迫接受此番提議,在糊里糊塗間讓清廷名正言順握有經營權,形成此時期電報局「商股官辦」的過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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