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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的沿襲與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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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的沿襲與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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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台南兒玉乃木

時間:明治28年(1895年)6月—明治28年(1895年)8月設置:三縣一廳--台北縣、台灣縣、台南縣、澎湖島廳原委:1895年甲午戰後,清廷由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日本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其中第二款規定:「中國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群島與遼東半島與日本」,故日本政府一方面任命樺山資紀為台灣總督兼台灣陸軍軍務司令暨台灣接收全權委員,另一方面與清廷代表李經方於台灣三貂角海面完成交接手續,開始由北向南逐步接收台灣本島。雖在1895年6月17日在台北舉行始政式,宣布正式接管全台,但各地煙鋒不斷,因此在地方行政的區劃上,也是混亂分歧。首先以清政府所用的台灣省下轄三府一直隸州為基礎,劃分全島為三縣。也就是台北縣下轄宜蘭、基隆、新竹三支廳,以及八堡和淡水事務所(7月升格為淡水支廳)、台灣縣及台南縣原欲直轄埔里社、雲林、彰化、嘉義、安平、鳳山、恆春及台東等廳,但因中南部仍在與義軍對抗,故屬虛設,事實上有名無實,本島外則設有澎湖島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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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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