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法醫鑑定──宋慈《洗冤集錄》
唐宋時代,建立嚴密的法典,並對法醫檢驗提出明確的要求,促使中國的法醫學漸臻成熟。在《洗冤集錄》成書之前,尚有許多治獄的相關著作,如五代和凝父子將歷代的治獄事例匯集成《疑獄集》一書。宋以後出現更多的治獄之書,如《內恕錄》、《結案式》,以及鄭興裔的《檢驗格目》、鄭克的《折獄龜鑑》;桂萬榮的《棠陰比事》等,這些書籍多半是案例記錄,而不是完整的法醫著作。宋慈集前人驗屍經驗之大成,以及自身長期擔任司法官職,累積不少法醫學的知識及經驗,並於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完成《洗冤集錄》。《洗冤集錄》包含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六大題材,主要涵蓋當時法令、覆驗程序、驗屍方法、判斷死因等內容,反映出宋慈相當重視檢驗程序與細節。他在序言中提到:「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宋慈了解檢驗涉及判決,進而影響他人性命的重要性,於是不斷告誡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還提出檢驗官吏必須親臨現場,並參加勘驗及填寫驗屍格目(如今日的驗屍單)等原則。但有些看法有其時代條件的限制,如滴血認親、掘屍蒸骨的方式,並沒有科學依據。《洗冤集錄》一書問世,顯示以法醫檢驗為核心的司法鑒定,已普遍應用於宋代晚期,甚至成為此後歷朝仵作斷案憑據,具有不可動搖的地位。其主要成就有:第一、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強調法醫檢驗的重要性;第二、系統地闡述法醫檢驗的基本原則;第三、詳細說明處理各種疑難案件應當遵循的法則;第四、吸收宋以前的法醫學成果,其科學化的驗證法及觀察入微的論點,已具備當代法醫學的輪廓,也標誌著中國法醫學的成立;第五、對法醫檢驗作出系統而完整的理論闡述和實務經驗之總結。《洗冤集錄》的出現,比西方法醫學專著早了三百五十多年,可稱得上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權威著作,先後被翻譯成日、英、德、法、荷等多國文字,流傳於世界各國,對中國及世界法醫學的發展作出極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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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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