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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穿衣不只是為了禦寒,更是一個人身分與地位的標誌,因此對於各階層人們的服飾有著相當嚴格的限制,如南朝宋法令規定織成衣帽、錦帳、純金銀器等皆為禁物,是皇帝及后妃的專用品,王公大臣亦不得使用;三品以下官員均不得使用珍珠翡翠校飾纓佩,穿著雜彩衣;六品以下官員均不得穿用綾錦等衣物,及以金裝飾器物;八品以下官員均不得服用羅、紈、綺等。有的法令還帶有明顯的歧視性,如《晉令》規定:「市儈賣者,皆當著巾帖額,題所儈賣者姓名,一足著黑履,一足著白履。」違反這些法令規定者,將受到輿論的指責甚至法律的制裁。魏晉南北朝人們的日常服飾和漢代相比,有不小的變化,漢代常見的短褐等物在這一時期已極少出現,褲褶、兩爣衫等新式服裝卻大為流行。北方少數民族進入中原後也將自己的服飾習俗一併帶入,與漢族原有的傳統互相融合,如半袖、假鍾(斗篷披風)等大為流行。毛衣製成的裘是北方人常用的禦寒服裝,自天子、群臣乃至於庶民百姓皆穿著皮裘,在南方也相當流行,目的卻是以修飾儀表為主。裙作為男子的服裝在這一時期已不像前一時期那樣普及,但仍有相當多的人將其視為正式服裝而加以穿用。褲在這一時期變化相當大,在漢代人們著褲主要是為腿部保暖,兩條褲腿是分開未在襠部縫合,因此漢代家境貧寒的人不穿褲相當普遍,甚至也有官員不著褲去辦公的。到了魏晉南北朝,褲子的樣式開始變多,合襠的褲子也開始流行起來。作為官夫人參與社會活動的婦女們,其服飾等級主要取決於丈夫官職的高下,等級最高的是皇太后、皇后,其次是皇帝的嬪妃、諸王太妃、諸王妃、諸長公主、公主,以下則是各級官員的夫人。這一時期后妃級官員夫人的服飾大體上沿襲漢代的制度,與官員們的服飾相比,變化較小。當時婦女的一般服裝主要有襦、襖、衫、裙及褲褶等等,雖然種類不多,但式樣變化相當大,各地區也有差異。上身著襦、衫,下面穿長裙,是女子的日常服裝,《女史箴圖》及《洛神賦圖》中都對貴婦人的衣著有所刻劃。小袖襖是鮮卑等北方遊牧民族婦女原有服裝,北魏孝文帝改革服制以前在鮮卑婦女中頗為流行,即使在孝文帝下令改制以後,相當一部份的婦女沒有服從詔令,依舊穿著小袖襖,不過在漢化的流行趨勢下,這種小袖襖逐漸與漢族傳統服飾逐漸融合,較少單獨出現。抱腹是漢代婦女的內衣,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也叫做「抱腰」,其形狀與作用類似今天的披肩。裙是古今婦女最主要的服飾之一,製作材料與款式也多種多樣,當時上層婦女多著曳地長裙,有時還不只一層,如《晉東宮舊事》記載:「皇太子納妃,有絳紗復裙、絳碧結綾復裙、單碧紗紋雙裙、紫碧紗紋雙裙、紫碧紗紋琇纓雙裙、紫碧紗?雙裙、單碧杯文羅裙。」有些裙的價格極為可觀,如北齊武成帝高湛為胡皇后造真珠裙褲,所費不可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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