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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二年正月(646),天皇首先祭告天地神祇:「天覆地載,帝道唯一,而末代澆薄,君臣失序。皇天假我手,誅殄暴逆。今共瀝心血,自今以後,君無二政,臣無貳朝。若貳此盟,天災地妖,鬼誅人伐,皎如日月。」然後頒發《革新詔書》。大化革新的基本內容有以下四項:(1)效法隋唐的均田制,實行「班田收授法」。廢除豪族對土地和部民的私有,改土地、部民為國有。國家計口授田,對六歲以上公民,每六年按人口「班」(分予)給口分田一次。所「班」田地不得買賣,死後歸還政府。前此的氏族與他們的後代,按照身份,大夫賜食封,大夫以下官人百姓以布帛為俸祿。(2)效法唐朝租庸調制,受田農民必須向國家交穀物(租),服勞役或納布代役(庸),交地方土產(調)。(3)中央設神祀、太政二大官和八省一臺,地方設國、郡、里。(4)兵制方面,京師置五衛府,地方設軍團,公民服兵役。如前所述,這四項措施最重要的目的與意義,是依「帝道唯一」的思想,將以往只能算是世襲氏族之一的「王」,尊為獨一無二的「天皇」,掌握全國最高的統治權。在法令上,第一次規定土地人民為天皇所有,其他人只有使用權,並且將以前私有土地的氏族,降為天皇的臣屬,使大和朝廷成為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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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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