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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使用的貨幣,除了銅錢與銀錠之外,紙鈔也大量地使用。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發行「交鈔」,初有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等,謂之大鈔;後來又有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五等,謂之小鈔。宣宗貞祐二年(1214),又發行「二十貫至百貫、二百貫至千貫」的大鈔。交鈔的使用最初也有「界」的規定,七年為一界,但是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之後,交鈔流通時間改為無限期,並且允許由地方政府印造。因此,交鈔數量大增,流通區域漸廣,但也導致了嚴重的貶值。由於「交鈔」日益貶值,宣宗貞祐三年(1215)發行「貞祐寶券」新紙幣,取代舊的交鈔。但「貞祐寶券」發行兩年,同樣大幅貶值。興定元年(1217)又發行「貞祐通寶」紙幣,一貫當「貞祐寶券」千貫。「貞祐通寶」同樣難逃貶值的命運,元光二年(1223)又發行「興定寶泉」,每貫當「貞祐通寶」四百貫。金朝末代皇帝哀宗時期,於天興二年(1233)在蔡州發行「天興寶會」紙鈔,面額以銀為單位,有一錢、二錢、三錢、五錢四等,但還來不及流通,第二年金朝即滅亡了。金代紙幣的發行,由於缺少「準備金」的制度,且發行浮濫,因此屢屢造成紙幣貶值,朝廷乃不得不發行新鈔以取代舊鈔,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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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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