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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中7-9年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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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功
web 五功
劉佩詩/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從《古蘭經》經文中可得知伊斯蘭教有六大基本信仰。一、信仰真主阿拉,祂的神聖性是絕對的,獨一無二;二、信仰天使;三、信仰經典,相信它是真主的最後一部經典;四、信仰使者,相信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後一位使者;五、信後世,相信死後復活和末日審判;六、信前定,相信宇宙一切人、事、物的發生都是真主安排和事先制定的。接受這六大信仰,就是伊斯蘭教的成員,但要成為一個完整的穆斯林,更要確實遵守五項宗教功課(Ibadat),這是穆斯林必須履行的基本責任。中國通稱五項宗教功課,念、禮、齋、課、朝為五功。「念」功,為五功之首,主要是指唸誦「清真言」或「作證辭」及一切讚頌真主的經文。其中心誠口服地唸誦清真言(al-kalimahal-Tayibah):「萬物非主,唯有阿拉,穆罕默德是阿拉的使者」,這是最基本的念功。「禮」功,又稱為「拜功」是信仰的支柱,指穆斯林面向麥加克爾白天房誦經、祈禱、跪拜等一套宗教儀式的總稱,它可以分為日禮、聚禮、會拜三類。最為人所知曉的是,每日五次的禮拜,為晨禮(破曉時)、晌禮(正午過後)、晡禮(太陽偏西時)、昏禮(黃昏)、宵禮(入夜),五次禮拜各有其特有的時間和儀式。此外,星期五的「主麻日聚禮」(Jumuah),所有穆斯林聚集在一起禮拜,可以彼此相互了解,也可以激發團體意識。「會拜」每年兩次,在開齋節(教曆10月1日)和宰牲節(教曆12月10日)各一次。禮拜是使人完全成為穆斯林的一種訓練課程,令人可想到自己與真主間的約定,感覺真主就在面前。「齋」功,每年伊斯蘭教曆的拉瑪丹(9月)全月齋戒。封齋期間,每天從破曉到黃昏,一般穆斯林不論如何飢餓口渴,完全都不能飲食。透過齋戒,穆斯林可以學會克制慾望,磨練心志,清心寡欲,獲得責任感和忍耐精神,並堅定信仰。「課」功,即繳納定量的課稅。如果穆斯林經濟狀況超過某一定特定水準,必須從他每年現款盈餘提出千分之二十五給一位值得幫助的人,施捨越多,真主給他的報償也越大。穆斯林可以藉此培養犧牲精神,免於自私及過度追求財富。「朝」功,即穆斯林在條件允許下,一生應朝覲麥加一次,如果不行可雇請別人代替朝覲。踏上先知出生之地,是穆斯林一生的夢想,完成朝功的穆斯林可以獲得「哈吉」(hajj)的榮譽稱號。朝覲季開始於伊斯蘭教曆的十月一日,為期70天,在教曆12月朝覲月的8日至12日期間朝覲,稱為「大朝」或「正朝」,其他時間朝覲稱為「小朝」或「副朝」。朝覲儀式:穆斯林先在規定地方受戒,遊轉天房,夜宿米那(效法先知在此休息),進駐阿拉法特平原上做禮拜,在薩法(Safa)和麥爾臥(Marwah)兩山之間來回奔跑七次。保衛伊斯蘭信仰,雖然不是基本教義,但古蘭經和聖訓卻一再強調其重要性。若宣稱信仰伊斯蘭教,則必須保衛伊斯蘭教,「聖戰」(Jihad)是護教的一部份,其意思為盡一己之力而奮鬥。但就教法(Shari’ah)而言,聖戰是指完全以真主之名與壓迫伊斯蘭教的敵人作戰,逃避此責任就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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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西醫院
web 西醫院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醫療傳道」是宣教活動中的重要部分。福音的傳入,多半是藉著醫療行為而進行的。雖然一般中國人對傳教士所開的西醫院仍存有相當多的誤解,如認為西洋醫師對屍體解剖、用酒精保存畸形人體發育的標本、或是幫人開刀等,是不軌的行為。但不少貧窮人家只能求助於傳教士醫師。因此,教會仍利用在華的醫療事業來進行傳教活動。起初教會在中國的醫療事業,規模都很小,數量也不多,通常是附設在教堂裡的。1900以後,傳教士對醫療事業更加注重,對原有的醫院擴大規模,並在各地新設醫院及診所。教會醫療事業的經費來源,有一半來自醫院的收入,另一半是靠捐款。早期開設的教會醫院,一般是不收費,目的是要博得好感,大部分全靠捐款維持,例如伯駕醫生(Peter Parker) 在1835年創辦的「博濟醫院」,是中國境內第一個現代化的醫院。伯駕傳教的方法,是在病人手術之前把基督教的小冊子送給病患,向他傳教,手術完之後,又繼續傳教。但後來教會醫院都有收費,只對少數貧病者施醫給藥,條件是必須信仰基督教。傳教士在中國的醫療事業雖然是以傳教為目標,但也把西方的醫術、西藥、醫院制度及醫學教育傳入中國,對中國的醫療事業有相當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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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重要人物
web 重要人物
曾煥玲/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一、馬雅各(Dr.James L.Maxwell,1836-1921),英國蘇格蘭人,1860年愛丁堡大學醫科畢業,之後又在德國柏林、法國巴黎等大學深造,曾擔任伯明罕總醫院住院醫師。 1863年奉英國長老教會之命來中國宣教,其傳教經過與貢獻如下: 1.1865年5月28日在台灣南部的打狗登陸。6月16日開始設教行醫。 2.1865年11月由英國商人必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帶領馬雅各醫師進入旗山附近和台南附近的玉井、左鎮、崗仔林等平埔族人地區傳教,並設立教會。 3.1868年又將傳教中心自打狗移往台南府城,積極在此進行醫療傳道。 1884年10月20日,因為夫人生病,前往廈門,1885年4月在由該地歸國,1921年過世。他的次子馬雅各二世受父親的影響,也從故鄉來台傳教行醫,主持『新樓醫院』。二、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1884.03.21~1901.01.),生於加拿大安大略省偕叡理博士(又稱馬偕)是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師,是北台灣長老教會最早引進者,1872年3月7日抵達打狗,隨即由李庥牧師及德馬太醫師(Dr. Matthew Dickson)由海路來北部。1872年3月9日登陸淡水並和李庥牧師約定以大甲溪為界,以北區域屬於加拿大長老教會之宣教區。 1872年4月10日於淡水租屋設教(開設淡水教會)。阿華(嚴清華)為馬偕牧師第一位學生。之後在內港(台北)、錫口(松山)、水返腳(汐止)、崁腳及基隆等地為人拔牙與傳教。1878年5月27日,和五股坑的張聰明(華人)結婚。1880年在淡水創建台灣北部第一所西醫院。 馬偕在台30年間,傳教於漳、泉、客家、平地、高山各族裔之間,設立教會達60餘所,施洗信徒達4000人之多。並訓練本地人為牧師,更以拔牙達兩萬顆以上聞名。1900年5月馬偕,因喉癌聲音全部沙啞。11月前往香港治療。1901年1月自香港返台,病況日益嚴重。6月2日馬偕博士經過長久疾病的糾纏,病逝淡水寓所, 享年五十八。三、李庥(Rev. Hugh Ritchie,1840~1879.09.29),蘇格蘭人,倫敦英國長老教學院畢業,1867年李庥偕夫人於12月13日抵達打狗(今高雄),為英國長老教會首任駐台灣牧師,成為馬雅各醫師的好同工。對台灣長老教會主要貢獻為從事傳福音、建立教會和倡導女子教育之工作: 1.先後開拓今旗津、鳳山、屏東、里港、鹽埔、竹仔腳以及客家村落南岸、杜君英等教會。 2.1875年起又遠赴後山(今台東海岸)設立成功石雨傘、富里、觀音山等教會。 3.1879年向台南教士會建議興建女學,並差派女傳教士來臺專責女學之規劃,堪稱倡導台灣女子教育之先鋒。1879年9月因染患瘧疾病逝於台南,葬於高雄。其倡導女學遺志由李庥夫人繼續推動,遂有1887年台南『新樓女學校』之設立。他是屏東、阿里港、東港及東部教區的開拓者,並致力提倡『婦女教育』,1879年9月29日因病在台南去世。四、甘為霖(Rev.Dr. William Campbell,1841.04~1921.),蘇格蘭拉斯哥人,畢業於格拉斯哥大學和自由教會學院。他具有冒險性格,於三十歲時志願成為宣教師,1871年12月10日抵達高雄旗津,在轉往台南,展開對台灣傳福音工作,其傳教過程與貢獻如下: 1.1872年數度拜訪中部巴宰平埔族和其他原住民部落。 23.1886年與高長搭船前往澎湖馬公佈道,自此開啟澎湖宣教的大門。 3.1891年他在台南設立『訓瞽堂』,開啟台灣盲人教育,更是台灣盲人福利之父,他也為他們刊印浮凸版書,直到1897年由台灣總督府接辦為止。 4.1913年編著的《廈門音新字典》(俗稱《甘字典》),字數達1萬5千字,至今已發行15版,是台語研究的鎮山之寶。 5.另外對台灣歷史研究的重要貢獻,致力於荷蘭史料的編譯與收集工作,其中以1889的《台灣宣教之成功》和1903年的《荷蘭統治下的台灣》最為珍貴。 他在台灣工作46年,於1917年2月21日返國,1921年9月9日在故鄉過世,享年80歲。日本人鈴木明對他的評語是:『甘為霖不是為了英國的利益,而是純粹為了神才前來台灣傳教』五、巴克禮(Rev.Dr. Thomas Barclay,1849.11.21~1935),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士,蘇格蘭人。格拉斯哥大學、自由教會神學院畢業。1875年6月5日巴克禮博士來台差派至高雄。 主要有四大貢獻: 1.1876年創設台南神學院,培養本地傳教人才。 2.1885年創辦《台灣府城教會報》(今《台灣教會公報》),推動白話字教育。 3.翻譯白話字舊約、新約聖經譯本。 4.編著《增補廈門音漢英大辭典》。1895年接受台南府城士紳請託,與日軍乃木希典將軍協議不流血入城。1935年因腦溢血病逝於台南,一生為台灣奉獻了60年。六、吳威廉(Rev.William. Gauld,1861.02.25~1923.06.),加拿大安大略省人,畢業於多倫多大學、諾克斯神學院。1892年10月22日加拿大母會宣教師吳威廉牧師偕夫人來台,到達淡水。其傳教過程與其貢獻如下: 1.1901年馬偕去世後,積極推動台灣教會自立自治。 2.1904年膺選為第一屆北部長老中會議長。 3.1912年促成南北長老教會成立『台灣大會』 4.曾協助設立『淡水中學校』、『淡水女學校』,並於1901年與1921年兩度擔任『台北神學校』校長。 5.他擅長建築設計,台北神學校、淡水女學校以及淡水英國領事官邸,皆出自其手筆。 牧師娘專精於聖樂及聖歌隊指揮,努力協助教會事工,許多年間,他在女學校、中學校及神學校教音樂,也使教會在唱詩方面,更為進步。對北部教會西方聖樂的推行有相當大的貢獻。 吳威廉牧師在台奉獻前後32年之久,1923年病逝於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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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台灣總督府與樟腦專賣
web 台灣總督府與樟腦專賣
王政文/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日本人的製腦技術據傳是來自朝鮮,而後由九州的薩摩藩製造,漸漸的又傳到四國一帶,使得九州與四國成為日本樟腦最大產區,長崎成為最主要出口港。日本與台灣是世界樟腦的主要產區,清代台灣樟腦貿易最主要的競爭對手便是日本。日本領台後日本的樟腦業自然如虎添翼,總督府更是相當重視樟腦事務。然而,日治初期台灣樟腦的產銷,外商仍為主要勢力,一直要到總督府推行樟腦專賣政策後,才開始轉變。台灣總督府在收回專賣權的過程上,主要實施對象為粗製樟腦,並以賠償金減少對腦戶所造成的影響。總督府並實施公開招標方式,以減少外商的反對專賣,並利用外商在國際市場的優勢,拓展海外市場。最重要的是,總督府以核准的權力,大量引進日本資金和企業,進而使台灣製腦株式會社負責製造,三井株式會社負責銷售,進而掌控樟腦的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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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樟樹的生長環境
web 樟樹的生長環境
王政文/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樟樹為常綠喬木,以熱帶、亞熱帶為主要產地,在臺灣,適合生長的自然環境,北部在海拔1200公尺以下,南部則是1800公尺以下。就生長區域與樹體樟腦含量的關係來說,生長於山地的較平地優良,冬季溫暖的地區較寒冷的地區好,土地愈肥沃愈好,風力弱的地區較風強的地方好,日照愈充足愈好,生長於山麓的較山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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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樟腦的種類
web 樟腦的種類
王政文/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樟腦依蒸餾程度不同,可分為五大類:在山林中將樟樹碎片進行初步蒸餾即為粗製樟腦,再提煉可成再製樟腦、改良乙種樟腦、甲種樟腦、精製樟腦,精製樟腦除為賽璐琭的重要原料,亦為重要的醫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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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荷蘭的黃金時期
web 荷蘭的黃金時期
葉信亨/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大本營設立在巴達維亞(印尼),主要目的在於經營東亞地區,以擴張殖民地為手段,獲取商業貿易利益、資源和傳教為主要的二大目的。東印度公司成立的一百多年間,剛好見證了荷蘭的黃金時期,它在1799年解散,也正好是荷蘭黃金時代的尾聲。而這段時期,因為歐洲各強國的殖民地與貿易範圍的迅速擴張,引領了資本主義的逐漸盛行,許多中產階級和商業新貴開始出現,讓各國本身的經濟、社會體制開始產生巨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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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中央造幣廠簡介
web 中央造幣廠簡介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本廠前身為民國九年奉准籌設於上海的「上海造幣廠」,民國十七年改名為「中央造幣廠」,隸屬財政部。至民國二十二年方才正式開鑄,但民國二十六年,抗日軍興,追隨政府遷往後方,先後於武昌、成都、桂林、蘭州及昆明成立分廠。抗戰勝利後,各分廠陸續結束鑄造。民國三十五年,本廠復遷回上海,但於國共內戰失利後,於民國三十八年,又隨政府播遷來台,設廠於台北市酒泉街,同時改隸中央銀行。民國六十五年遷建新廠於現址─桃園縣龜山鄉振興路577號。本廠為中央銀行轉投資生產事業機構,主要任務為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銷毀、回籠硬幣整理等業務。並在不妨礙流通硬幣及紀念幣生產任務下,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以上資料摘修自中央造幣廠官方網頁http://www.cmc.gov.tw/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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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樟腦的用途
web 樟腦的用途
王政文/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樟腦經加工可為賽璐珞Celluloid,為當時世界上重要的工業原料。Celluloid 為1869年,美國人John Wesley Hyatt 所發明,其外型如象牙,原料為精製樟腦和纖維素,其獲利為原來樟腦價格的三倍。Celluloid的形狀有棒狀、管狀和片狀等各種外型,在民生用品上可製作人造絲、梳子、玩具,在化學工業上可製作硝酸、硫酸、火藥,還可以作為染料、塗料等用品。在二次世界大戰前,是安全玻璃的原料,在汽車、飛機上皆可利用,用途可說是十分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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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幣制整頓過渡階段的貨幣措施
web 幣制整頓過渡階段的貨幣措施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明治維新有成之後,日本國內為配合國際貨幣體系,改採金本位制;乃定於1897年(明治三十年、光緒二十三年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其〈貨幣法〉,為配合其〈貨幣法〉的施行,遂於同年九月二十一日再度舉行貨幣會議,經參酌臺灣的實際情形,乃決定其改革臺灣幣制的基本方針:「〈貨幣法〉之施行於臺灣,不以明文規定;臺灣之主要通貨,以鑿印之一圓銀幣充之,並按時價(即金銀比價)核算,使用於島內之一般公私交易上;原來允許使用於繳納租稅等公課之外國銀幣與私人鑿印粗銀,今後禁止使用。」日人在臺灣實施「流通銀塊的金本位制」,固屬一項精心的設計,雖然尚未能將臺灣所流通的貨幣,立即完全納入日本的貨幣體制內,但是,其欲藉此而增強日本貨幣在臺灣的流通勢力,以逐漸驅逐與取代原先所流通的雜亂貨幣。由於殖民政府未能積極收換新幣,於民間使用上又未能禁絕使用舊幣,所以造成鑿印銀幣運行效果不佳的情況。最後不得不停止銀幣鑿印,改為所有銀幣均按「時價」無限制流通。日本的鑿印及未鑿印銀幣都按「時價」流通時,舊有的各種貨幣亦都繼續在民間使用,且仍有外國銀幣、乃至粗銀輸入。等到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光緒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總督府即以法令規定,對進口粗銀課稅百分之五,並禁止「歹錢」(私鑄之劣質銅幣)輸入,自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繼至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光緒三十年)三月二十四日,更規定「折合日本貨幣(按係指其金幣而言)達三圓以上之外國輔幣(按此當包括清鑄銅錢在內),禁止輸入。」自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此兩項規定,是日人採漸進方針,對臺灣進行進一步幣制改革的準備行動。另外,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銀行正式成立,並發行「銀?」,並對於之後臺灣幣制整頓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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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