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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小3-4年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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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的由來與發展
web 土地公的由來與發展
張昀浚/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土地公的信仰由來已久,在很久遠的上古時代,人們還沒有足夠的知識、能力與大自然對抗,對於未知的大自然有著敬畏和感謝的心情,一方面害怕山川之神或日月星辰的神明降災禍,另一方面,他們相信掌管土地的神明,可以控制農作物的豐收與歉收。所以為了表示對掌管土地神明的尊敬與感謝,因此祭拜土地神,祈求保佑耕作順利。人們把掌管土地的神明稱為「社」,在商、周時期是以「示」這個字當作「神」字使用,所以「社」這個字拆開來就是「示」和「土」,表示「土地的神」的意思,「社神」也就是中國的土地神。在古代,「社」除了表示土地神,也可用來表示祭祀的場所,祭祀場所會以立石或種樹表示,所以許多土地公廟旁都會種植大樹,甚至田在田裡頭會以石頭代替土地公。每當清明節掃墓的時候,總要先祭拜墓旁邊的「后土」,大家都將「后土」視為土地公。《史記》中記載:「湯以伐夏,祭告后土」,「武王以伐商,祭告后土」,可見夏商周時期,后土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國家有何大事都需祭祀告知后土。在其他許多古書中都有提到「后土」一詞,有的認為是人名,有的認為是神名,也有說成是官名,但不管怎麼說,「后土」都是與土地的崇拜或祭祀有關。「后土」既然是掌管土地之神,當人們面臨親人死亡要安葬造墓時,就必須在墓地的旁邊祭拜后土神,除了祈求后土神能允許在土地開工外,也希望后土神能幫忙守護這個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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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列強侵迫與禁教解除
web 列強侵迫與禁教解除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鴉片戰後,中國於1844年 (道光24年)所簽的中美、中法五口通商章程中,允許外國人在五口建造教堂,中國人若將禮拜堂或墳地觸犯毀壞,地方應嚴拘重懲。同一年,道光皇帝准許中國人至外人建造的天主堂作禮拜、入教,正式廢除了對基督教的禁令。1846年,道光皇帝頒佈諭旨,認為天主教是勸人為善,與其他邪教不同,因此准免查禁,並且歸還康熙年間的天主教教產。道光所頒佈的諭旨,明確規定傳教士的活動僅限通商口岸,仍然禁止入內地傳教。至英法聯軍後簽訂的天津條約中規定,中國有保護傳教的責任。咸豐10年(1860)的中法北京條約,允許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地建造教堂、醫院,中國人民任其信教,地方官須善待保護。條約對天主教的保護,易引起民教衝突,造成教案頻生。雍正禁教後,教堂多被沒收充公,有的已改建,有的是多次易手,要查還相當困難。傳教士仗著條約和外國的勢力,常不顧實情,任意需索,要求會館、書院、廟宇等,應予退還,甚至強迫買賣田地、低價勒索,或強迫官方撥用土地,遭致民間反感。此外,傳教士深入內地傳教,也常攻擊、破壞中國一些傳統習俗,或干預訴訟,使中國社會秩序大受動搖。再者,教民破壞神像、毀壞祠堂,民間酬神賽會演戲時,教民既不出資,又參與觀戲遊樂,讓平民心生不滿。種種民教之間的誤會、衝突,皆在條約保護、內地傳教後一一浮現,教案也隨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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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永明延壽大師
web 永明延壽大師
范桂榕/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延壽大師(西元904-975年),唐末五代十國時僧人。其佛學思想主張結合禪宗「不立文字、明心見性」與淨土宗「往生西方」的修行方法,並且力主會通諸宗教義。他的主張對中國佛教發展帶來極大的影響,成為中國佛教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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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穆罕默德後繼者-哈里發時代
web 穆罕默德後繼者-哈里發時代
劉佩詩/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哈里發(khali─fah、caliph)意為穆罕默德的繼任者,哈里發除不能宣佈啟示外,但宗教和軍政大權集於一身,哈里發因此成為伊斯蘭政權最高統治者的專門稱號。西元632年穆罕默德歸真之後,由穆斯林公社依次選出阿布?伯克爾(Abu Bakr)、歐麥爾(Umar)、奧斯曼(Uthman)、阿里(Ali)四人作為哈里發,他們掌權長達三十年之久。穆罕默德死後,不願繼續為了進入麥加而繳稅的阿拉伯各氏族部落的起身反抗,麥加貴族也宣稱已有人受神啟,不願服從哈里發阿布?伯克爾的領導,所以阿布?伯克爾兩年任期內(西元632~634)主要是全力平復這些叛亂。第二任哈里發時期之後,便不斷向外擴張,不只鞏固了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的統治地位,並向半島以外更的地區發展,伊斯蘭教史上稱這個時期為「四大哈里發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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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寺廟神的「升天」
web 寺廟神的「升天」
林佩欣/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與神社參拜政策互為一體兩面的,就是「寺廟整理運動」,日人拆除台灣舊有民間信仰的寺廟,獎勵各街庄以參拜神社取代傳統信仰,很多漢人信仰受到壓迫,甚至沒收寺廟的神像集中焚毀,稱為「神佛升天運動」。1938年台灣總督府召集各地方官會議,授權地方政府開始整頓寺廟,有關寺廟整理的原則為:一、寺廟以全廢為原則,但過度時期可一街庄保持一寺廟;二、舊有慣習中的祭祀活動的改善以及寺廟管理的行為須盡量合理化;三、祭祀的神明應改為純正的佛教或道教的神佛;四、寺廟的建築物必須漸次改為佈教所或寺院型態;五、被廢止的寺廟及神明會等宗教團體,其財產另外組織教化財。日人實施寺廟整理運動的原因,事實上與其因應戰爭爆發的政策有關:一來是為了排除皇民化運動的障礙,為了徹底根植臺灣人敬神尊皇的思想、神社參拜、大麻奉齋、日本式的生活普及等觀念,與台灣人日常生活的冠婚葬祭、年中行事等不可分割的寺廟,就變成皇民化最大的妨礙。二來台灣傳統的信仰可以說是「支那的信仰」,把中國的思想從台灣掃除是必要的,尤其是中日戰爭爆發之後,中國與日本是敵對的關係,中國的色彩變成疾病一般,在台灣被窮追猛打。寺廟的撤廢、神佛像的燒毀等等,是掃除從中國來的迷信很重要的象徵。其三,地方官廳對於寺廟或神明會龐大的財產都相當在意,若是寺廟整理之後,這些財力對神社的建造、國語講習所或集會所的建設,甚至可以轉為其他社會教化事業的利用,寺廟整理當然成為刻不容緩的事情。剛開始整理寺廟時,台灣傳統寺廟的各種神像,凡是泥塑者均被摧毀,木雕的除了部份送政府研究單位典藏外,大部分都被燒毀,寺廟則是被拆除,各種祭祀器具都被毀棄,如果能夠獲得保留的寺廟,還得將寺廟的屋脊兩個角拆除,讓寺廟變成日本式的建築物。廢除寺廟的行動實施後,引發民眾的不安,在台灣的日籍僧侶及學者,都不主張以強迫的手段整理台灣的傳統寺廟,1939年日本國會議員即質詢過這個問題。只是台灣總督府的目標是藉著皇民化運動讓台灣人的精神日本化,在日人看來,寺廟與迷信的整頓,不可諱言是皇民化運動的一環,只是這個措施雖然有助於陋習的改良,卻往往引起更多的民怨。很多寺廟為了自保,紛紛加奉佛教的神祇如觀世音菩薩、釋迦摩尼等,以免被拆除。1936年起,地方也發起改變台灣傳統廳堂配置與祭祖習俗的運動,台南州東石郡鹿草庄的後堀、麻豆店兩個村落,舉辦了「牌位燒毀儀式」,總共有1224座牌位堆積在焚燒場中,由僧侶舉行盛大莊嚴的焚化儀式,從此之後各地紛紛起而效尤,不僅祖宗牌位,連神佛像與掛軸都難逃燒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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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明末耶穌會的東來
web 明末耶穌會的東來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耶穌會 ( Society of Jesus )是1504年聖依納爵?羅耀拉( St. Ignatius of Loyola )創立的天主教修會。為了重振天主教教會,耶穌會士不再只住在修院隱修,而是要深入社會,與各階層人民接觸。耶穌會積極響應教皇號召,向海外傳教。當沙勿略(Xavier)想在日本傳教時,發現日本受中國文化影響甚深,因此開始著手入華傳教的計畫,但中國當時禁止外人入華傳教。直至1554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門作為根據地後,澳門成為遠東的傳教中心。不過中國政府只允許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可自由信仰他們的宗教,仍嚴禁傳教士入內地傳教。真正第一位進入中國傳教的是巴來多(Barreto),但也只是在廣州向葡萄牙的水手及士兵傳教。此外,西班牙也一直向中國政府提出傳教的要求,但被婉言拒絕。在中國傳教困難的原因,除了政府的政策外,也和傳教士不會說華語、不懂中國文化有關。故傳教士范禮安(Valignani)便提出學華語的建議,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利瑪竇(Matteo Ricci)等人,便開始在澳門學習華語。 當羅明堅進入中國,其舉止符合中國禮儀,又說一口流利的華語,獲得中國官員的好感,成為明朝第一個獲准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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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古蘭經
web 古蘭經
劉佩詩/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古蘭經》(Kur’an 或Qur’an)是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對許多穆斯林而言,古蘭經是真主給予身處於物質世界中的信徒最清楚及偉大的指示,提供了道德上的指引,例如人應如何生活、如何處世。「古蘭」意指應閱讀或背誦的書。穆斯林稱古蘭經時,常在其前面加上敬語,如「神聖的」或「高貴的」;也常用「阿耳吉塔普」(al-Kitab:即經書之意)一詞與古蘭經交互使用。古蘭經,乃是穆罕默德在西元610~632年間傳教的過程,由其口述門徒紀錄並輾轉抄誦而成。這些紀錄零散分布於各個地方,有些寫在羊皮紙上、有些寫在棗椰葉上、駱駝肩部較扁平的皮上或是憑著穆罕默德追隨者的記憶。古蘭經歷經第一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及第三任哈里發奧斯陸主導才編輯而成。阿布?伯克爾擔心經文散佈於各地,可能日久生誤,便下令整理經文,確保經文完整無訛,爾後命人書寫一部保存,民間收藏部份,一律焚毀,以免造成混淆。在西元650到656年,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統治期間(644~656),以古來氏方言為標準,將阿布?伯克爾的抄本,重新整理和統一出《古蘭經》的定本,共抄寫出七部,每部三十巨冊,分別保管於伊斯蘭教七大名城,麥地那、麥加、巴林、葉門、大馬士革...等。現今世界通行的《古蘭經》,是當年奧斯曼定本的複製本。全經共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兩百餘節,分為麥加章(約佔全經三分之二)和麥地那章(約佔全經三分之一)古蘭經所講述的故事和一些先知所傳授的啟示,與希伯來聖經及新約聖經部份內容相通,但古蘭經的體裁比較像是古阿拉伯的傳統信仰,經文是採用押韻的散文體,雖不似詩歌般,但比一般散文更便於記憶。長久以來伊斯蘭教世界一直很抗拒將古蘭經由原有的阿拉伯文翻譯成其他的語言。雖然這種情形已經沒有了,但一些傳統的規定仍保留著,例如將付印的古蘭經稱為馬沙伊(masahif,單數為mushaf;意即裝訂或卷冊),這個字只能以單數型態出現,印墨與紙張無法完全涵蓋或表達這神聖的字義。至今書商都不會在古蘭經上標示價錢,若有意購買者,詢問價錢的適當用語是:這部經要多少「禮」。能夠記得古蘭經全部經文的人享有很高聲望,了解其全部涵義者稱為哈非斯(hafiz;意指守護者),是榮耀的頭銜。在古蘭經還以口語傳誦及靠記憶的年代,守護者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這些內容能夠一句不漏且完整無誤的流傳下去。穆斯林總以敬畏之心來看待古蘭經,所以他們把古蘭經擺在家中一個崇敬又特別的書架上,閱讀時要先經過宗教儀式之後,才取下來閱讀。虔誠的穆斯林總是設法在每一天唸一段古蘭經,這樣在一個月之內就可以全部唸完一遍。不識字者則可以用手指頭順著經文溜一遍,深信藉由這種簡單的虔誠行為可以得到祝福。古蘭經本身就是藝術表達的來源,華麗的古蘭經已成為伊斯蘭藝術的最佳實例,古蘭經中的美術體書法被大量應用於日常生活中,從建築物到陶藝和金屬容器上,甚至衣服上的圖案,都可見其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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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教案頻傳之因
web 教案頻傳之因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民教衝突愈演愈烈,也和基督教義理儀式與中國儒家禮俗衝突有關。中國人對基督教禁止祭祖一事相當不滿。認為不祭祖者,與禽獸幾無差別。而基督教的平等觀念,也讓士大夫不滿。五倫觀念在中國已根深蒂固,君臣、父子豈能平等,簡直無君無父。此外,男女共同參加祈禱、聽道等聚會,讓講究男女之防的中國人,更是難以接受。民教衝突的爆發,「挖眼剖心」、「迷拐幼孩」、「誘姦婦女」等謠言的散播常成為導火線。由於中國社會重男輕女,產生了溺殺女嬰和拐賣男童的奇特現象。而天主教多設有育嬰堂,收養貧困家庭的孩子,尤其是遭遺棄的女嬰。教堂為了多方收養以造公德,會給予送養兒童者金錢補貼,如此卻助長犯罪,拐賣兒童案件層出不窮。而一般鄉民無知迷信,誤以為教會收容嬰兒幼童,是為了挖眼剖心以製作蠱藥害人,因此,一有謠言散佈,立即引起公憤,鄉民相率前往教堂理論鬧事,甚至爆發仇教、打教等激烈流血衝突的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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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日常用語
web 日常用語
范桂榕/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古代的譯經者為了更有效地傳播佛法,總是運用社會大眾的口語來進行佛經的翻譯。佛經雖然是外來文化,但是長久以來已經融入中國文化當中,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例如「三生有幸」、「兩世為人」的輪迴思想;「大千世界」、「恆河沙數」宇宙觀;「頑石點頭」、「立地成佛」的勸善思想;「種瓜得瓜」、「自作自受」的因果思想,這些都是深入民間,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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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樟樹的植物特性
web 樟樹的植物特性
王政文/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樟樹樹皮深褐色,葉互生,花被6片,卵形,外側光滑,內側有毛,雄蕊12枚,4輪,其中最內輪之3枚為不孕性,漿果球形,熟時呈紫黑色。
點閱數443
下載數2
修改日期:20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