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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制度 - 建立
廣州為唐代第一大港,為了管理對外貿易與外僑事務,唐朝在廣州先設置市舶使這一官職,由當地長官兼任。迄今所見有關市舶使的最早記載是唐玄宗開元二年(西元七一四年)之安南市舶使周慶立。直至德宗,才獨建市舶使院,不再附屬於嶺南節度使或廣州刺史衙門內,即為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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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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