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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幣發行後不久,1937年7月7日中日戰爭爆發,法幣發行量年年大增,幣值跟著急速下降。法幣一百萬元的購買力,相對於其實施初期的幣值,兩年後是四十萬元,十年後只剩一千元,戰後1948年國共鬥爭期間,只剩一塊錢了。1948年下半,因法幣已無法維持,政府乃於8月20日頒布財經緊急處分令,實行「金圓券」,規定法幣三百萬元或銀幣五角折合金圓券一元,但兩個月後,金圓券竟貶值80%,後更因發行額不斷擴大,物價隨即急劇上漲,幣值急速貶值。1949年,原來最大面額的一百元券已經不具發行意義,於是改印大鈔,面額從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萬元、十萬元、五十萬元、一百萬元、五百萬元的不斷擴大,物價更是瞬息翻新。此時,金圓券的購買力已經完全喪失,國民黨政府只好在1949年7月3日公佈實施「銀元及銀元券發行辦法」,恢復銀本位制,並發行銀元券。但因人民對紙幣已經失去信心,過手不留,央行朝發夕回,不多久銀元券亦隨著國民黨政府的遷台而告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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