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高中教育的發展
戰後初期一般的中學均設有初中部與高中部。學生在小學畢業後,要通過考試錄取才能就讀初級中學;初級中學畢業後,要經由考試錄取才能就讀高級中學。當時,臺灣各地的高中數量稀少,初中畢業生升學管道有限,且一般社會大眾對高中教育的需求也不多。可以說當時高中教育的整體發展,是為了配合國家整體經濟建設與社會需求,且為滿足少數初中學生的升學意願而設置。九年國教實施後,初級中學改為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一樣,屬於義務教育的一部分。高級中學與國民中學分離。為滿足一般國中畢業生的升學需求,與配合國家社會整體經建發展的需要,政府大幅放寬公私立高中的設置與增班的相關規定。除獎助社會聲望與升學率較低的高中,充實各校軟硬體教學設備、教學實驗計畫外,並提供獎助學金鼓勵優秀國中畢業生選讀當地高中,協助私立高中改善教學設備,加強推展人文與社會科學教育、資訊教育、科學教育…等,藉由多重管道平衡公私立與城鄉高中間的教學水平。最早二次戰後的高中教育課程標準,並未將初中與高中分開,且未實施分組制度,所有學生一律得修習所有科目。1962年以後,曾採取「文理分組」的作法,分成自然學科與社會學科兩大類,學生選擇一種。1971年的課程標準,更明訂高中第二學年開始進行文理分組。1983年以後,維持前一階段文理分組的規定,擴大選修的範圍。高一學生均需修習理化、生物、地球科學等基礎學科,高二起才開始實施分化與彈性選修,取代過去的文理分組。1995年起承襲此精神,並且更加擴大實施範圍,選修科目分成九大類五十三科,其中為配合綜合高中的設立與學生未來生活需要,增加職業陶冶、生活科技、家政等科。綜合高中的創設精神,根本上是為兼顧學生升學與就業的不同需求而來,同時設置普通科與職業科課程,藉由輔導等相關歷程,協助學生自由選讀,以達到適性發展的教育目標。綜合高中與普通高中的課程,在高一時大多相同,只是綜合高中另外提供少數的職業試探科目;其作法為綜合高中的學生經過一年的輔導探索後,可以選擇高中生一般選擇的道路,也可以選擇高職繼續朝科技大學、四技二專的道路邁進,或是從事就業。綜合高中採學年學分制,修滿160學分以上即可畢業,選習的科目若有不及格,僅重修該科即可,不採留級的方式。完全中學最早是根據日本教改設計而來,結合國中與高中的制度設計,讓中學六年合併辦理,發展特色,使學校辦學效率提高。以實施六年一貫課程為目標,打破傳統分科限制,縮減節數,讓學生學習更加彈性多元。完全中學六年一貫課程與一般國、高中統課程最大的不同,是將課程分為本國語文、外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體育、活動、職業等十大領域,整合現行國中高中課程標準,重新規劃一套具有學校本位特色的課程。完全中學一年級至三年級採學時制,畢業最低總節數為202節,部分必修定為142節,比一般國中高達196至206節的部分必修節數,大約減少約60節,完全中學可利用這多出的60節,安排選修課程或職業領域課程,或是視實際需要開設升學課程,讓學校與學生具有更大的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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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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