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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四年( 1800),兩廣總督吉慶明白指出,鴉片貿易是「以外國的泥土,交易中國的貨銀」,將會使中國內地人民輾轉失業。吉慶是從經濟民生方面上論鴉片的第一人,於是清廷再次下詔禁止販賣鴉片。嘉慶年間在1809到1817年又有五次禁令,以杜絕來源為主,規定夷船進口,由行商具結,保證未帶鴉片,一經查出,原船逐回,不准貿易,中國官員若查禁不力,故意放縱,分別議處,若私下跟外商交易,加重治罪。然而禁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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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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