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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參議院的召開與臨時約法的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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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參議院的召開與臨時約法的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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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約法臨時參議院

1912年1月下旬,經幕後協商,清帝退位已成定局,孫中山同意將讓臨時大總統於袁世凱。1月28日,由各省代表組成的臨時參議院正式成立,同盟會是參議院中的多數派。法制局局長宋教仁等為防範袁世凱,呈擬《中華民國臨時組織法草案》給臨時參議院審核。參議院認為立法者如受命於政府,有損立法獨立之尊嚴,決定自行草擬《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簡稱《臨時約法》)。3月8日,臨時約法通過,共計56條。與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相比,臨時約法明訂總統、副總統由參議院選出,國務總理等必需出席參議院,實乃採行責任內閣制,限制總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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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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