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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接線是指中國與他國的電線,在兩國邊境連接通報,或在通商口岸連接,使兩方訊息得以交流之舉。而當時中國通往歐洲的線路由收費高昂的英商與丹商大北公司把持,收費相當昂貴。俄國見機不可失,早在同治初年便屢次建議架設連結北京與恰克圖的京恰線,清廷皆未予理會。直到光緒十二年(1886),商民呼籲政府能考慮此建議,接通俄線通歐洲,不但商費較低,也可藉訂定合同之故,收回部分利權。但此舉受到英、丹兩國聯合阻撓,唯恐其水線利益受到損害,要求四國需共同訂立章程,中俄才能如願完成接線。關於中俄接線的爭議,四國妥議章程的過程歷經幾次跌宕。盛宣懷為此漫長的談判過程下了一極佳的評語:「此事難在俄丹交密,陸線得一分利,即水線少一分利。俄欲自立併欲利丹,而中國電局意欲分沾其益,故屢議而屢輟也」。從此段記錄中,我們可以發現中俄接線爭議因迫於商業要求勢在必行,但其中卻涉及列強間的競爭,中國電報利權受到擠壓的狀況。直至光緒二十二年「齊價攤分合同」與「中俄接線合同」的簽署,長達十年的接線爭議才暫告落幕。此合同的簽訂雖造成出洋報價自此無法自主,但也為中國日後與列強爭取電報利權的談判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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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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