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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1954年開始實施外國影片進口配額限制,以往的輔導金來源便是隨外片配額徵收。1988年,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提議設置「國片輔導金」協助業者拍片,藉以提升國片產量,並在隔年辦理了年度輔導金案,共有《魯冰花》等8部電影片獲得補助。當年輔導金的主要經費來源是來自電影業者外片配額進口每部10萬元的捐獻,以及專案標售日片配額所得。但之後因美方施壓,加上為了加入WTO,政府最後終於不再對進口影片數量配額進行任何設限,也取消向外國影片徵收國片輔導金,改成編列預算,補助國片拍攝製作。輔導金實施以來,幫助了許多新銳導演實踐夢想,間接造就了不少揚名國際的知名導演,如侯孝賢、楊德昌、李安等。然而僧多粥少,且因輔導金只重視電影產製面的補助,忽略了影片完成之後,在映演、發行方面,面對好萊塢等外片的強敵環伺,連爭取到戲院都很困難,更別說是對國片觀眾的培養了。所以即使輔導金制度已行之有年,台灣電影生態仍不見起色。電影不僅是文化藝術的重要資產,也是民族史觀的記錄,台灣電影要振衰起蔽,破除低靡,輔導金不應是唯一解藥,而是一個開始:透過政府、產業、觀眾的參與,才能讓電影文化產業能有良好的生態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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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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