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朱一貴事件對雍正治臺的影響
康熙末年,臺灣民亂叢生,尤以康熙六十年(1721)的朱一貴事變最為嚴重,因波及的範圍幾遍及全台:台灣府城、台灣、?山和諸羅各縣全被朱氏黨眾攻陷,滿清政府共動員水師17000人,戰船500餘艘,並由閩浙總督覺羅滿保親自到廈門坐鎮指揮才得以告一段落。亂事平定後,雖有部分人士又提「墟台」之議,但因臺灣鎮總兵幕僚藍鼎元以安定人民生活、減少國家財政負擔、防止抗清事件再起等理由強力反對,並以財政、國防、治安等全盤考量,得到閩浙總督覺羅滿保、水師提督姚堂及巡台御史吳達禮的支持與贊同,向清廷奏請置縣,終在雍正元年(1723) ,在原諸羅縣境,劃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及淡水廳(初設時又稱淡水海防廳)。雍正五年(1727) ,清以澎湖為全台門戶,稽查海船、監放兵餉、錢糧倉儲等多為澎湖巡檢之責,但巡檢地位低微,不足以彈壓海疆,故依福建總督高其倬建議改派糧捕通判駐澎湖,即台灣增設一獨立廳-澎湖,至此臺灣府統轄四縣二廳。雍正元年所設之淡水分府,原先是負責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廳治暫設彰化。至雍正九年福建總督劉世明以彰化縣治距大甲溪太遠,而溪北地勢更為遼闊,籌辦錢糧及捕盜事宜全赴彰化辦理實屬不易,故建議大甲溪以北地方一切錢糧、命盜事務一併劃歸淡水同知處理。其後清廷並將廳治移竹塹,使淡水升格為與縣級相等的獨立廳。至雍正末年,再一次的調整行政區劃,使得原本之台灣、鳳山、諸羅三縣的轄區大幅縮小,因諸羅縣分出彰化縣、淡水廳,並割新化里一半給台灣縣,鳳山縣之永寧里、新昌里、依仁里、效忠里,併入台灣縣,台灣縣的澎湖巡檢司獨立為一廳。但是由於台灣各廳縣多以天然屏障為界,而下轄各坊里保庄社與廳縣轄區範圍則無特別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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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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