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官逼民反
1721年(康熙60年)春天,鳳山縣令的職位因故出缺,臺灣知府王珍竟然不奏請清廷調派,反而私自派他的次子南下兼代,父子兩人狼狽為奸,貪贓枉法,橫征暴歛,民怨四起。當時臺灣田地每甲徵收2兩6錢4分的田賦,已經高出大陸1倍多,王珍次子入主鳳山縣之後,居然又大幅調升田賦至原來的2.4倍,連每頭耕牛都要課錢3分,否則就不准耕作;百姓入山砍藤伐竹官府也要抽錢,不願給錢的人一律杖逐出海歸鄉,諸如此類的貪瀆苛擾,讓百姓怨聲載道,民眾心中更是忿忿不平。這年鳳山發生地震,引起海嘯,造成海水倒灌,百姓嚴重死傷,財物損失不少,為了祈求平安,百姓合夥請來戲班酬神祈福,王珍卻硬說這是拜把結盟,百姓要密謀抗租造反,大肆逮捕了40多人嚴刑拷打。王珍在逼供的時候,知道有人私伐山林卻沒有繳稅,更加怒不可抑,又逮捕了100多人,通通處以極刑,消息傳出之後,更加深了民眾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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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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