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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三大支柱,即:1.原先著重經濟領域整合的三個歐洲共同體,並將其目標鎖定在經濟政策與貨幣統合方面,此為一個已有40年傳統且具有超國家特質的共同體,也是一統歐洲的中心支柱,除了擴張它在教育、環保、消費者保護、公共衛生及交通網等各方面的整合職權外,並進而鞏固、深化為「歐洲經濟暨貨幣聯盟」2.「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CFSP),主要目的在促使會員國於國際政治事務和國防安全上的合作,實現共同國防3.「司法與內政事務」(Justice and Interier Affair),滿足內部大單一安全空間的期望與要求,企圖將成員國在治安方面逐漸形成的政府間合作予以體制化。「司法與內政事務」(Justice and Interier Affair),滿足內部大單一安全空間的期望與要求,企圖將成員國在治安方面逐漸形成的政府間合作予以體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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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
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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