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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速都市發展,若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發現地形不完整或過於零碎,而不適於建築之土地,可運用科學方式加以重新規劃整理。若是新徵收之土地在興建道路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之後,可分配給原土地所有權人。如此因土地徵收造成土地所有權人利益受損,可得到補償。目前社會變遷快速,人口眾多導致住宅需求增加,土地問題也悄悄浮上檯面,自1986年底起,地價漸 飛漲,各種組織如「無住屋者聯盟」等出現,因此整個國土規劃、農地和休閒體育用地,都需要政府盡快立法面對,以解決此類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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