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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子社會生活與女教書的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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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子社會生活與女教書的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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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會風尚胡風

在唐代社會具有「開放」的特質之下,女性呈現出了某些不同於中國其他時期的女性風貌。例如她們關心並參與政治活動,並能影響家人,展現出不讓鬚眉的氣勢。而唐代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較高,這與北方少數民族的社會風氣有關。在唐代社會風氣相較開放的情況下,婦女也能參加社會交往與文化娛樂活動,他們不僅可以出外遊玩,還希望在遊玩時引起人們的注意。另外,他們在戀愛與婚姻上也具有某些程度上的自由,例如婦女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要求,這種行為卻被後世視為「離經叛道」之舉。唐代的女教書中,首推唐朝散郎侯莫陳邈妻鄭氏的《女孝經》與宋若莘、若昭兩姊妹所著的《女論語》兩書。《女孝經》的主要內容,是鄭氏的姪女被冊立為妃時,為了教育唐王朝的後宮女性,妃子的姑母所做的教誡。而《女論語》的編纂目的,據宋氏所說,則是在於教訓女子,使其學至賢婦為唯一目的。此兩部書的的宗旨,是共同要求女性成為強有力地支撐家庭的責任者,所謂作為「相夫教子」之鑒。但是相對於高深著述的《女孝經》,《女論語》首開了平民化通俗女教著述之端,它的出現標誌了中古以後女子禮教逐漸平民化的端倪。而它得以流傳,得益於其文字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切近實際,適合作為幼女啟蒙教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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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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