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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刺史兼領兵權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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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刺史兼領兵權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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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羊九牧刺史僑州縣總管都督

東漢靈帝黃巾之亂時,依劉焉之議,賦予州郡兵權,雖然討平了黃巾之亂,但各州刺史(或稱州牧)卻擁兵自重,互相征伐,造成東漢末年軍閥割據,群雄並起。當時著名的割據勢力,如袁紹為冀州牧,曹操為兗州牧,劉表為荊州刺史,劉璋為益州牧,孫堅為豫州刺史等。最後曹操滅袁紹統一北方,劉備取代劉璋立國於巴蜀,孫堅之子孫權於江東稱帝,形成三國鼎立的局面。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州刺史多加都督之銜,兼領軍事。都督權重者可督數州。凡統領軍隊的刺史,往往加「都督某州軍事」或「都督某某等州軍事」的頭銜,使得刺史掌握地方軍政大權。刺史兼掌兵權的頭銜,分為數等,以「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同一都督或監軍,又分「使持節」、「持節」、「假節」三種,「使持節」地位最高,權力最大。晉朝「使持節都督」得專殺二千石以下官吏,「持節」得殺無官位人。都督之中又以「都督中外諸軍事」的地位最尊。儼然在州、郡、縣三級之上又增都督府(北周改為總管府)一級。因地方官兼領軍職,幕僚亦有「軍府」、「州吏」兩類。軍府幕僚多由中央派遣,各州有府長史、府司馬、錄事參軍、功曹參軍、倉曹參軍、戶曹參軍、中兵參軍、府功曹、府主簿等;各郡有長史、司馬、府功曹、府主簿、各曹參軍。州吏幕僚則為漢代地方僚屬的延續,由地方官自行辟置,各州有別駕從事史、治中從事史、主簿、西曹、門下、錄事、各曹從事、記室、省事等,各郡有郡丞、功曹、督郵、各曹掾、史。「軍府」與「州吏」職權相近,制度上有疊床架屋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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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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