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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在一八九五年五月二十日,解除唐景崧台灣巡撫的職務,下令回京,同時大小文武官員即刻內渡。此時,布政使顧肇熙、台灣鎮總兵萬國本、台灣道陳文騄等人相繼內渡。台灣民主國成立後,唐景崧隨即下令各地官員,令其三日內准予內渡,以五月二十七日為限,若逾時求去,則以軍法論處,官員留任者予以錄用,並加倍發給薪俸。台灣省的十八位地方首長,只有新竹知縣王國瑞、宜蘭縣知縣、基隆廳通判方祖蔭、南雅廳通判宋維釗、苗栗縣知縣李烇、台東直隸州知州胡傳等六人留任,而台東直隸州知州胡傳,因位處偏遠,在接到內渡令後也立即內渡離台,而前來協防的福建提督楊岐珍等官員也率兵內渡。大部分在台的高級官吏並沒有留在台灣參加抗日戰爭的想法,所以在日軍登陸之前,台北已有許多富豪、仕紳逃往中國。日軍登陸後,林維源、陳季同等官紳相繼內渡。日軍入基隆後,直陷獅球嶺,唐景崧見狀乃逃往淡水,藏匿於德忌利洋行中,隨後乘德船鴨打號離台,潛回中國。領導人物遁逃,導致台灣陷入混亂,潰兵四出,劫藩庫、焚撫署,趁火打劫案件接連發生。到八、九月間,內渡人數已達兩千多人。內渡的富紳多數在中國有親戚或者在中國有財產,至一八九五年十月,具功名的仕紳約有十分之一內渡。根據統計,內渡者主要以仕紳、富豪等社會中上層為主。而根據馬關條約第五條的規定,兩年內台人得自行決定去留,所以除了一八九五年的內渡風潮外,一八九七年定籍期限屆滿前後,又掀起一波台人內渡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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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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