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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是繼廣州之後,宋朝政府第二個設置市舶司的地方。宋太宗初年本有「禁海賈」的詔令,因此宋朝海外貿易一時受到限制。雍熙四年(西元987年)廢除禁令,宋太宗派遣內侍八人拿著敕書和金帛出使海南各國,一來希望這些國家能夠向宋朝進貢,一方面又到各地採買香藥、真珠等物品。端拱二年五月,杭州市舶司成立,但在淳化三年(西元992)遭到罷廢,將市舶司移至明州。監察御史張肅認為在明州設置市舶司不甚便利,因此次年又在杭州復置市舶司。宋真宗年間,為了方便海外貿易的進行,於咸平二年九月下詔在杭州、明州分別設置市舶司。但宋神宗元豐三年~宋徽宗崇寧元年,杭州市舶司曾遭到罷廢。宋高宗建炎二年五月,設置兩浙市舶司,紹興二年(1132年)將司署移至秀州華亭縣,杭州當地改設市舶務,受兩浙市舶司監督。此後直至宋朝滅亡,杭州只有設置市舶務,負責處理海外貿易事項。杭州市舶司設置的原因有三:一是位於運河的起點,杭州位於運河南端的起點,所有貨物籍由運河送往中國各地。二是用杭州取代揚州,位於海岸附近的杭州,港口機能較處於內陸的揚州更為優良。三是杭州工商發達,人口眾多。元代沿襲宋代,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西元1284年)在杭州設置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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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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