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有別於絕大多數的宗教,猶太人與神是建立在彼此的盟約關係上。猶太人宗教的契約觀可能受到古代西亞法典,如漢摩拉比法典中契約思想的影響。基督教稱猶太人的聖經為《舊約》(The Old Testament),而以基督以後的聖經為《新約》(The New Testament),「約」這個名詞即由此而來。神和猶太人所立之約,就是要讓猶太民族長存。但神並非一味庇護猶太人,而是猶太人要能「遵行神的旨意,神就降福,背離神的旨意,神就降禍」。所以,猶太人只能敬畏上帝的威嚴,對上帝的公正俯首聽命,倘若違背神諭,神即對其惡行施以懲罰。《舊約聖經》中有關猶太人背逆耶和華的惡行記錄不絕如縷,這使得猶太人堅信,他們所受的苦難是耶和華對其不守戒律的審判與懲罰。但一切的審判和懲罰都是神拯救猶太人的手段,以促使猶太人進行深刻的內省與自新。然後,神將派人來拯救他們。這救世主是上帝所揀選的一個「人」,稱為「彌賽亞」(Messiah)。他是神的使者,將在預定的時間受神差遣,拯救陷於水深火熱的猶太人,並將在地上建立起神的國度,一個正義、公正和真理的神聖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