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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巴拿馬運河完工之後,根據美國與巴拿馬所簽訂的運河條約規定,美國以支付一千萬美元,以及每年繳交25萬美元的代價,獲得16.1公里寬運河區的租借權,巴拿馬運河與運河區成為美國的管轄區域。由於巴拿馬建國深深受到運河的興建與美國的因素影響,美國為確保對巴拿馬運河的控制,積極介入巴拿馬的政治,從二十世紀起,美洲民族主義運動蓬勃發展,巴拿馬人也興起要求內政獨立、運河自主的民族運動,因此巴拿馬的政局一直不安。巴拿馬歷任政府,努力尋求擺脫美國的影響,持續與美國談判,要求重新訂約,取得更多對於運河的控制權。1977年美國吉米?卡特總統(Jimmy Carter,1924-)在任時,兩國重新談判簽訂運河新約,規定運河永久中立,1999年12月31日,美國將運河主權交還巴拿馬,巴拿馬真正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運河國家。未來的巴拿馬運河更計畫進行拓寬,以滿足日漸擴大的運河通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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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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